过年了,老板不让辞职,不给走怎么办?

快过年了,本来也打算不回家过年了,坚守工作岗位,我的工作是童装营业员,上班时间早9点至晚10点。本来是两班倒,可前久对班辞职了。公司一直没招到人,就一直让我拉通班,往早上9点上到晚上10点,已经上了一个星期了,实在累不得了,公司说还是没招到人 。我提出辞职,老板不让走,怎么办?
没有签合同,进公司时间是12月23号,到现在一个多月。领过12月份的那几天的工资。
现在这种情况,没有签合同是否能得到法律的保障,我需要提取哪些证据?谢谢。

干双份工作,要加双倍薪水,是否签定的有劳动合同,通班工作肯定是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可提了申诉.也可拨打:12333进行投诉.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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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28
只要能提供你在哪里上班的有效证明,是受法律保护的,因为你们已经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有效证明比如工资单,工作证,工作服!
第2个回答  2011-01-28
没有签合同就用工,这个单位本身也有问题。
可以通过投诉要求解决,肯定能把应有的工资发给你的。不用担心。
第3个回答  2011-01-28
上法院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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