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车祸,车子买了全保,第三者商业险,事故认定书下来,判的是主要责任,请问保险公司是不是全陪!

车祸事情经过是这样的:A是我开的小车,B是横过马路的人,C是对面开过来的小车,A开车撞了B(2个人),撞到人的时候在避让撞人时候越过双黄线撞了C(对面小车),A的车买了全保,第三者商业险,4S店险,不计免赔;B2个人伤情比较严重,C小车修理费也要10W左右;主要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这样判定的,A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应承担本次事故主要责任,行人B(2人)横过有人行横道的道路时未走人行横道,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B要承担本人受伤的次要责任,C小车与本次事故无因果关系,不承担本次事故责任。我的问题是B行人过马路被撞,按道理是由A车子全部负责赔偿费用包过C车子修理费用,事故认定书定了B行人的次要责任,A车子没有定为全责,只是主要责任,这样是否保险公司没有全陪,保险公司会不会钻这文字空子,如果会我应该怎么处理为好!事故认定书应该怎样定对我最有利!!恳求大家帮忙!跪谢!!

1、认定A承担主要责任的话,那么保险公司承担车损以及C车损失的70%,剩余30%由B行人承担。 2、因为行人通过公路未走人行横道是要承担责任的,交警应当有照片为证,所以无法给A定全部责任,如果定全部责任的话,保险公司会寻求行政复议或诉讼要求更改责任认定的。 3、鉴于事故损失数额较高,且人伤较重,建议让伤者以及C车起诉A处理,追加保险公司为第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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