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了人必须要垫付医药费么

要是开车撞了人,及时送医并且交了抢救的费用,然后对方家里人来了,是不是还有必要继续垫付医药费?可不可以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完了,一次性给赔偿款?如果对方家里没钱因此放弃治疗,人死了算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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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28

首先,从法律层面上,并未规定肇事者有先行垫付的义务,对于交警也只有对事故责任判定的权力,关于赔偿的问题交警说了不算,交警只能组织双方的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只能由法院判决,因此在判决前任何的支付都是肇事者自己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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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11-15

开车不小心撞了人,不要急着垫付医药费,而应该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支付救治费用,如果费用不够,救助基金也会进行垫付。如果自己掏腰包服了医药费,那保险公司就不一定会理赔了。

第3个回答  2019-10-20

如果开车不小心撞到人,车主有义务垫付医药费吗?答案是不需要,如果是车主全责,医药费由保险公司承担;如果是伤者全责,就没有必要垫付医药费了。

第4个回答  2020-09-19

首先,从法律层面上,并未规定肇事者有先行垫付的义务,对于交警也只有对事故责任判定的权力,关于赔偿的问题交警说了不算,交警只能组织双方的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只能由法院判决,因此在判决前任何的支付都是肇事者自己自愿。


先不要垫付医药费,什么都不垫付,等事故责任划分下来了,再考虑垫付的问题,目前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机动车和行人发生事故后,机动车必须垫付医药费。垫付医药费和划分责任一点关系没有,不会因为你垫付了就少承担责任。
如果你感觉到责任就是你全责,可以先行垫付一部分,要是感觉责任不是自己的,或者双方都有责任,那就等着事故责任划分下来了,再垫付自己责任范围内的医药费,例如你有一般的责任,垫付50%就可以了。

并未规定肇事者有先行垫付的义务,对于交警也只有对事故责任判定的权力,关于赔偿的问题交警说了不算,交警只能组织双方的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只能由法院判决,因此在判决前任何的支付都是肇事者自己自愿。报警处理,由交警勘察完现场后、询问各方当事人及证人情况后,依法划定责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认定书不服的可自收到认定书后在三日内申请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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