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请问公司肄业了,老板拖欠了我6个月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离职已经3个月了,我是财务人员,其他没有什么有效的东西证明能证明我是公司员工,比如工作证,工作服等,当初老板承诺以后每个月会偿还一点工资,但是到现在就无法联系了,请问应该怎么办,如果老板不承认拖欠我工资又该咋办?希望各位能帮我一下

 协商不成 搜集在公司工作的证据(工资单 工作证 工作服人证),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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