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落户西安什么条件

如题所述

接公安机关通知,依据《户口登记条例》、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调整我市户籍准入政策若干意见和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的通知》(市政发〔2006〕17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办发〔2006〕52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吸引人才放宽我市部分户籍准入条件意见的通知》(市政发〔2017〕4号)。2017年3月1日开始,凡档案在人才中心托管的代理人员符合西安市户籍准入政策的可在我中心集体户落户。新迁入户籍办理条件及所需材料如下:

一、毕业两年之内的统招专科以上应届毕业生,派遣到西安市用人单位的代理人员。

所需材料:报到证(原件、复印件)、户口迁移证、户籍卡或户籍证明,就业协议书。须本人填写申请人入户申请表及本人户籍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书。

二、毕业两年以上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中专以上学历的代理人员。

所需材料: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真实性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依据)、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须本人填写申请人入户申请表及本人户籍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书。

备注:一、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办理落户,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体事宜请咨询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西安分中心(西安留学人员工作站)。

二、所有落户人员须提供个人证件照电子版一份。

特此通知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3-30

1、学生集体户有住所就可迁移

2017年3月1日起,户口在本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的在校大中专学生,在本市市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进行市内迁移,材料齐全的,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当场办结。

没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毕业后派遣到本市市区用人单位的,根据本人意愿迁往本市市区用人单位集体户或负责其档案托管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

2、35岁以下技校生可申请落户

办理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无论是否在就业择业期内,愿意在西安市市区就业、创业并定居生活的。

3、人才引进落户

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级人才,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其配偶、未婚子女(含离异人员)可以随迁;

    被用人单位聘(招)用,按规定办理聘(招)用手续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其配偶、未婚子女(含离异人员)可以随迁。

    依法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实际缴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技能人才,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

新的户籍政策主要针对以下7类群体: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迁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高级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的引进落户;投资纳税落户;设立单位集体户口;买房入户;长期在西安市市区就业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