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认为戏子低贱的原因是什么

如题所述

戏子是一个旧时的汉语词汇,旧时称曲艺者俗称唱戏的,

优伶是“优”和“伶”的合称,在中国古代,用以指称那些以音乐、歌唱、调笑嘲弄、百戏杂技和戏曲表演等为职业的人。

以“优”作为一种职业名称,春秋时期就已确定。何谓“优”?“优,调戏也。”“优者,戏名也……戏为可笑之语,而令人之笑也。”由此可见,所谓“优”,其本义是一种调笑戏弄的行为,专门从事此种行为的人亦称之为“优”。

“伶”是由传说中黄帝时代的乐官伶伦而得名,这是一位传说中的大音乐家,相传黄帝曾命其制音律,所以后人便把专门演奏音乐的一类艺人称为“伶人”,或者称为“伶优”。

先秦时期,“优”与“伶”还未连缀成一词,两者是有区别的,“优”一般分为“俳优”和“倡优”,“俳优”是指以诙谐嘲弄供人取乐的一类艺人;“倡优”则指歌舞、奏乐一类艺人;而“伶”是专指演奏音乐的艺人。

到了汉代,“优”和“伶”开始并称,成了对歌舞、音乐和百戏滑稽为业的艺人的统称。宋以后,随着戏曲艺术的逐渐成熟,“优伶”就主要指称戏曲演员了。

古代戏曲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艺术系统,它的成熟的艺术形态和艺术体制至少包括如下四个方面:宋元南戏、元杂剧、明清传奇和地方戏。而演绎这些剧目形式的人,就是优伶,也就是戏子。

优伶是奴隶制的产物,是作为统治者的娱乐工具而产生的,优伶是奴隶主的附庸,据史书记载,古代的奴隶主都对歌舞有着特殊的喜爱。传说中国古代第一位奴隶主启就是这样一位人物,喜欢以音乐舞蹈来寻欢作乐,他常常饮酒于野外,为了助兴,经常带许多的家奴为其歌舞。

秦汉以后,优伶已不再仅仅是君主和贵族阶层的专利品,他们表演已开始面向广大的民众,这一行业也逐渐形成。

由于宫廷音乐的沉闷,一些贵族便开始招收民间艺人,开始蓄养精于百戏的优伶以供其声色之娱。优伶表演的内容也突破了纯歌舞的性质,融入了比较强烈的故事性。此后,大凡是在战争相对少的年代,优伶这一行当就会有更多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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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1-19
 戏子
  戏子古称优伶。其名已经不恭,优者,调戏也,本意是调笑戏弄的行为,产生于奴隶社会,是卖身媚主的奴隶阶层,封建社会的戏子也继承了这一传统,大多出于极其贫困、身份卑贱的家庭,或是罪人家属等。
  戏子是属于在官吏、士族、平民(良人)之下的最低等人。古时娼妓、奴婢和戏子,这三种人是一等,没有人身自由,如物品牲畜一般贩卖给他人做主,是主人的私有财产,生杀予夺全凭主人处置,直到近世,仍有戏子为主殉葬的野蛮礼节存在。其婚嫁、生养等,也是要听主人指示的。
  在古人看来,戏子不事生产,不安于乡土,所谓冲州撞府,也就是要到处卖艺,因此也不能在家侍奉父母,而且为了唱戏、扮装,往往要剃鬓角、额发之类,也不符合古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得毁伤的概念。女戏子要抛头露面,男旦(粧旦)要男扮女装,这些都是不符合古人的道德观念的。加之戏剧表演多数是面向大众的,贩夫走卒们都可以观看,自然也降低了这个行业的身份。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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