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两准盐政是几品官员

如题所述

清两准盐政是五品官员。盐政,全称“巡视盐政监督御史”,简称巡盐御史、盐政。御史为五品官,但巡盐御史属于钦差,身份地位比较高,是从三品的盐运使的上司。这种现象在清代官制上也是较为特殊的。盐政由都察院的监察御史、给事中开列上报皇帝选任。

盐政总掌本辖区盐务政令,是该盐区的最高盐务长官,下辖盐运使及行盐省份的盐法道,负责巡视监督盐务官及盐务,审核、调整盐价。盐政的权力很大,有单独的题奏权,有关盐务政策的变更可以直接报告请示皇帝。盐政衙门没有属官,只设书吏办理公文杂务,或雇请幕宾。


扩展资料

一、清代盐政,承袭明末纲法,实行民制、商收、商运、商销的商专卖制,一称官督商销制。清初尚沿明代旧例,遣派巡盐御史总理一区盐政,后改归各省督抚兼理;其余盐运使司、分司、盐课司之设置及职掌一如明旧。

二、道光十一年,两江总督陶澍本着欲增课必先畅销,欲畅销必先敌私,欲敌私必先减费,欲敌私、畅销、增课必先废除专商的宗旨,在淮北废除纲法,改行“票法”。盐政之弊一如既往,官视商为利薮,商视官为护符,官商勾结,因循苟且,抗拒改革,直至覆亡。史称“专商积弊与清代相终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盐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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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02
两淮盐政院(盐院),长官是两淮巡盐御史(盐政)。
顺治二年(1647年),清廷在扬州设立两淮巡盐察院署和两淮都转盐运使司。两淮都转盐运使司的长官称两淮都转盐运使,或运司使,从三品。清朝前期,两淮盐区还设置巡盐御史,是两淮盐区的最高盐务专官,无定品,任期一年。再设两淮都转盐运使司和湖南湖北、江南江西各盐道。盐运使具体掌管食盐运销、征课、钱粮支兑拨解以及各地私盐案件、缉私考核等。盐运使的属官有盐运司运同(又称同知,从四品),运副(盐运司副使,从五品),运判(即盐运司运判,从六品)等。两淮盐运使下设通、泰、淮三分司和30个盐场(后合并为23盐场)。其中淮安分司后移至海州(今连云港),更名为海州分司。盐运分司的长官由盐运司的属官(运同、运副、运判)兼任,代盐运司直接管辖盐场之盐政并负纠察之责任。各盐场设场大使一人,执掌场课收纳、产收缉私等。盐运司的属官还有监挚同知(正五品,负责核对盐斤)、批验所大使(正八品,专掌盐引批验)、库大使(正八品,掌收纳盐课及其库贮)。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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