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拟订全省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省文化艺术经营活动的行业监管;负责监管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
(九)负责全省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批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负责全省网络游戏服务的监管工作(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核)。
(十)拟订全省动漫、游戏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十一)拟订全省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化建设。
(十二)管理对外文化工作;参与指导对外文化宣传工作;推动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十三)管理全省文物、博物馆事业。
(十四)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