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外地可以办理身份证吗,需要什么手续?

如题所述

在异地办理身份证的步骤如下: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此外,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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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16

1、必须是这些人:常住人口、务工人员、就读学生。

必须是长期居住在本地的外地人口或务工人员,不可能你今天路过我就给你办张身份证,开临时身份证明可以,但是办临时身份证或身份证就不行了。要知道现在人口的流动性非常大,如果随意流动,很多人都无法了解对方是一个怎么样的人,也不知道他办理身份证之后会做什么。

但是如果是常住人口、常住的务工人员,则可以非常轻易地找到对方,哪怕办证之后对方做了什么坏事,也可以轻易地找到对方的踪迹。

而就学的学生则更容易理解,从外地来本地读书的学生,在本地学习的学校是固定的,学习经历也是有迹可查的,不至于查无此人。而他们需要办理身份证的时候,自然也是应该满足的。

 

2、必须满足条件才能办理。

首先必须不是首次申领身份证的人,并且样貌没有发生较大变化(整容不给办),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伪造证件、不是案犯在逃或取保候审等)。

必须有在本地登记过的异地人员,办理了流动人口登记。一般情况下,哪怕你只是租房,也会在租房之后到当地的派出所登记的,这个非常容易满足。

身份证信息无异常,也就是说,你的身份证号码没有异常,不会出现两个人一个号,也不是在全国人口数据库中查无此人或者状态为注销,之前的身份证地址信息跟全国身份证数据库信息一致,不存在不符情况。

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才能够异地办理身份证。如果没有登记过身份信息,或者身份证查询之后为注销,那么就需要回户口地办理,或者解决掉异常记录之后,才能办理。

 

3、具体办理手续因身份不同有所不同。

主要分为两类:

①外来常住人口,可以到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身份证,补领的时候需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并提供原来的身份证及最新的一寸半身免冠近照及身份证照片回执、居住证等证件。

 

②在校学生:同样是在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身份证,同样需要填报,不过证件资料有所不同:需要学校学生处开一份关于学生的身份证明及在校证明,上面还得有近期的彩色免冠一寸照并加盖公章。

 

受理点的工作人员查询之后,会明确告知是否可以受理,是否需要补办资料,如果没有问题的话,就会出具一份异地身份证受理回执。只要按照回执上的时间来拿新的身份证就可以了。

需要注意的是,拿新的居民身份证的时候,老证也需要带上以供核验。

 

 

参考资料来源:高新公安局网上办事大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相关规定:http://gx.wngaj.gov.cn/gk/gxbs01/235319.htm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8
  至少在2017年下半年之前,惜地办理身份证还是个麻烦事。具体能否办理,只能先在暂住地咨询能否异地办理身份证。
根据《关于为长期外出人员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事宜的通知》(公治[2006]161号)要求:
经各省公安厅授权,目前四川省、陕西省、湖北省,江西省,重庆市、贵州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新疆区、广西区、广东等省市第二代身份证的合格相片可异地上传到当地公安部门,在当地派出所可查获申办人的相片,申办人员只需在《数码照相回执单》及《委托书》上如实填写资料寄回家,委托家人拿上户口本去派出所办理,本人不必亲自回家办理。
  其它省市的在外人员也可以到各采集检测点来办理采集检测刻录光盘,填写《委托书》一并寄回家,让被委托人去派出所办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07-05
  一:异地受理
  公安部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属于一对一试点的城市可以异地申领、补领。
  法律依据: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二:户籍地
  如果不属于上述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城市,就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领、补领
  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4个回答  2020-12-04
需要原件户口本和街道或者村委的证明,还有工作的单位证明。就可以到指定的社区办理身份证,异地办理时间会久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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