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湘西的历史沿革

如题所述

湘西地区在历史上同属于辰沅永靖道、辰沅道、湘西绥靖处和湘西行政区。 清康熙三年(1664),设分巡辰沅靖道,治沅州(今芷江),隶湖南布政使司。辖2府州11州县。康熙四十三年,道治移迁五寨司城(今凤凰)。清雍正七年(1729),置永顺府旧其所属。
雍正八年,改分巡辰沅靖道为分巡辰永靖道,治凤凰。
雍正十三年,道廉兵备,改辰永靖道为辰永靖兵备道。
清乾隆元年(1736)升沅州为府,改辰永靖兵备道为辰沅永靖兵备道,治凤凰,隶湖南布政使司。
清嘉庆元年(1796)升乾州厅、永绥厅、凤凰厅为直隶厅来属。
至清末辖3府、1直隶州、4直隶厅、16厅(散厅)州、县。3府即:辰州府,治沅陵。辖沅陵、泸溪、辰溪、溆浦4县。沅州府,治芷江。辖芷江、黔阳、麻阳3县。永顺府,治永顺。领永顺、保靖、龙山、桑植4县和古丈坪厅。1直隶州,即靖州,治靖州。领靖州直辖地、绥宁、通道、会同3县。4直隶厅:即乾州、凤凰、永绥、晃州直隶厅。 民国3年(1914),湖南省废“府”、“州”、“厅”,保留道,州厅改名为县。改辰沅永靖道为辰沅道,治凤凰。辖20县:即凤凰、乾城、古丈、永绥、保靖、永顺、龙山、泸溪、桑植、沅陵、辰溪、麻阳、溆浦、芷江、黔阳、靖县、晃县、绥宁、会同、通道。
民国5年,移治芷江。裁武陵道,将所属大庸、石门、慈利、桃源等4县划入,总24县。
民国11年,湖南省道制撤销,属县直隶湖南省。 湘西绥靖区,或称“湘西绥靖处”、“湘西绥靖公署”,指国民政府时期在湖南省西部地区设立的绥靖区,起于1935年5月,至民国1937年12月湖南全省普遍设立行政督察区终止。
湘西绥靖处为湖南省在民国24年5月(1935年)所设行政区,分5个行政督察区,下辖19县,治所沅陵县。
沅泸辰溆行政督察区:沅陵县、泸溪县、辰溪县、溆浦县,治所沅陵县;
永保龙桑行政督察区:永顺县、保靖县、龙山县和桑植县,治所永顺县;
乾凤古绥行政督察区:乾城县(吉首县)、凤凰县、古丈县、永绥县(花垣县),治所乾城县;
慈石庸行政督察区:慈利县、石门县、大庸县,治所慈利县;
芷黔麻晃行政督察区:芷江县、黔阳县、麻阳县和晃县,治所芷江县。
民国25年,湘西绥靖处改为湘西绥靖行政公署,将澧县、临澧、靖县、会同县、绥宁县和通道县6县划入,与原19县共计25县、组成4个行政督察区,治所沅陵县。
第一行政督察区:沅陵县、泸溪县、永顺县、龙山县,专署设沅陵县;
第二行政督察区:慈利县、石门县、大庸县、临澧县、澧县、桑植县。专署设慈利县;
第三行政督察区:乾城县(吉首县)、凤凰县、永绥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专署设乾城县;
第四行政督察区:会同县、芷江县、绥宁县、黔阳县、晃县、靖县、通道县,辰溪县、溆浦县、麻阳县,专署设黔阳县。 湘西绥靖区随民国26年(1937年)12月于湖南全省普遍设置行政督察区而撤销,其辖域内主要县划归随着设立的第三、第四行政督察区。民国29年(1940年)4月,湖南全省调整为10个行政督察区,原湘西绥靖区辖域内主要县划归第八、第九和第十行政督察区。
湖南省行政督察区(民国26年)
第三行政督察区:辖沅陵县、泸溪县、永顺县、溆浦县、辰溪县、大庸县、桑植县等7县,专员驻沅陵县。
第四行政督察区:辖乾城县、凤凰县、永绥县、龙山县、保靖县、古丈县、麻阳县等7县,专员驻乾城县。
湖南省行政督察区(民国29年)
第八行政督察区,辖6县:龙山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大庸县、桑植县;治所永顺县。
第九行政督察区,辖8县:沅陵县、泸溪县、溆浦县、辰溪县、凤凰县、乾城县、永绥县、麻阳县;治所沅陵县。
第十行政督察区,辖8县:会同县、芷江县、绥宁县、黔阳县、晃县、靖县、通道县、怀化县;治所洪江。 新中国成立后,在大湘西地区设立湘西行政区,行政事务管理机构为“湘西行政公署”,下辖会同专区、沅陵专区、永顺专区。1952年9月2日湘西行政区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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