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由哪种话改编

如题所述

普通话由北京方言改编。
普通话,即标准汉语。普通话是中国不同民族间进行沟通交流的通用语言,以北京语音为基础音,以北方方言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之所以这样,主要由以下原因 :
一、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主要是考虑到新中国定都北京,而北京地区的人都说普通话,况且其作为官话有一定的推广历史和基础,北方的汉族人虽然有自己方言,但是也能说少许普通话,因此为了稳定大局,新中国顺势就沿用普通话作为官方用语。
二、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的国家,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语言文字,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美苏对抗,为了避免国外敌对势力的联合绞杀,新中国迫切需要一种共同语来实现不同地区的新中国国民的沟通与交流,以举全国之力对抗外敌,而普通话有清代满族人两百多年的推广历史和基础,因此继续沿用普通话作为官方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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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25
古时候一般大家都说方言,也有普通话,叫官话,意思是说做官的人说的话,指的是京城的方言, 到过北京的人或者听过北京话的人都有这样的认识:北京话跟普通话不一样。普通话说得很好的人也有可能听不懂北京话,甚至电台的普通话播音员到了北京有时也同样会听不懂当地的北京话,这就是关于普通话和北京话的语言现实。这个事实说明了普通话和真正的北京话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然而各种书上却明明写着普通话是以北京话为脚本的,这给国人造成很大的困惑:普通话到底是不是北京话?普通话跟北京话到底是什么关系? 为了弄清楚北京话和普通话的关系,很多人通过各种途径去寻找答案。希望能搞清楚这个国民生活中最基本的语言问题,希望能得到一个清晰的关于普通话和北京话的概念。事实上,普通话是不是北京话呢?这一点历史会告诉我们答案,因为普通话不是凭空出世的,它也是跟世界上其它所有语言一样,是从原始的语言一步一步地进化成长起来的。 [普通话的定义] 根据举世公认的普通话的定义,普通话以北京音为标准音,以北方方言为基础方言,以现代白话文为规范语法的语言。 但是,这个定义真的是那么铁定地正确吗? 对这个定义,我们可以通过一个简单的反证去验证它的科学准确性。如果这个定义是正确的,那么,它反过来也应该是正确的,就是说,根据普通话的定义,用纯正的北京口音,以纯正的北方方言词汇,以标准的现代白话文语法说出来的必然就是普通话了。 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完全依照普通话定义中的严格标准说出来的却仍然不是普通话!就是说,用纯正的北京口音,以纯正的北方方言词汇,以标准的现代白话文语法说出来的仍然不是普通话!即使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用标准的现代汉语白话文的语法说出来的话一样不等于是普通话。这一点是任何人都可以验证的,这就是事实。这就清楚地说明了普通话的定义不够严谨。 那么,普通话到底是什么呢?这个问题值得我们重新去思考。这是普通话的定义给中国国民的一个困惑,有了这样的一个困惑,重新审定普通话到底是什么就应该了。
第2个回答  2013-10-25
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第3个回答  2013-10-25
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
第4个回答  2013-10-25
从语音考证上来看,有语音记录的标准普通话可以考证到清朝末年的爱新觉罗.溥仪,远东军事法庭审判的记录片,里面有对溥仪的质问,他说的是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而不是老北京话。那么,普通话设计出来的时间应该是在溥仪生活年代之前。
从记录的考证上看,以下的资料可以证明普通话设计出来在清末之前:
可以考证的普通话的历史:
“国语”一词是清朝末年提出来的。吴汝纶被认为是最早提到国语这个名称的学者。
1909年(宣统元年),资政院议员江谦正式提出把官话定名为“国语”。
同年,清朝==设立了“国语编审委员会”;
1910年,江谦再次在《质问学部分年筹办国语教育说帖》中提出“用合声字拼合国语,以收统一之效”的主张。
1911年学部召开“中央教育会议”,通过了《统一国语办法案》。
民国成立后,1913年2月在北京召开了“读音统一会”,确定了以“京音为主,兼顾南北”的国音,1919年9月编辑出版了《国音字典》。
由于《国音字典》语音标准与北京语音标准产生的矛盾,1920年爆发了“京国之争 ”。
南京高师英文科主任张士一1920年发表《国语统一问题》,认为注音字母连同国音都要做根本的改造,不承认国音,主张以北京音为国音标准,响应者众。全国教育会联合会和江苏全省师范附属小学联合会相继做出了定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决议,并开始在学校推广。1919年4月21曰,北洋==成立了“国语统一筹备会”,1928年国民==改为“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1932年5月,教育部正式公布并出版《国音常用字汇》,为确立国语的标准提供了范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1955年后采用“普通话”一词取代“国语”。
“普通话”一词在清末就已被一些语言学者使用,据考是朱文熊于1906年首次提出的。后来,黎锦熙、瞿秋白、鲁迅等陆续对“普通话”有过论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为了对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表示尊重,避免“国语”这个名称可能引起的误解,1955年10月相继召开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 “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决定将规范的现代汉语定名为“普通话”,并确定了普通话的定义和标准。其中“普通”二字的涵义是“普遍”和“共通”。 1955年举行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上,张奚若说:“汉民族共同语早已存在,现在定名为普通话,需进一步规范,确定标准。这种事实上已经逐渐形成的汉民族共同语是什么呢?这就是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为简便起见,这种民族共同语也可以就叫普通话。”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这些考证说明了普通话的出现是在清朝末年或者更远的时代,然而,凭当时中国的语音理论水平和白话文发展水平都与普通话的定义不相符。根据当时这样的理论水平如何能设计出普通话定义中的那种语言来?假设普通话是被设计出来的,则普通话必然会有具体把它设计出来的某个人或某个群体,然而普通话到底是谁设计出来的始终没有一个说法。而普通话是自然语言而不是人工语言,这一点已经是全世界的共识,而作为自然语言的语民,条条证据都指向满清的统治者——满族人。

具体的时间有待考证,在《康熙字典》中的语音跟今天的普通话的语音还是一定的差别的,但是跟其它汉语方言相比已经更接近今天的普通话了,《康熙字典》的出现标志着普通话作为一种独立的方言的成熟。这些说明了普通话是在满人入关到《康熙字典》完成这段时期形成的。

[内城北京话的发展——落地生根,形成“国语”]
“满清官话”形成后,随着满清政权在地域上的延伸,操着“满清官话”的八旗贵族也就从北京的皇家内城走向中国的每一个角落,于是各地的第一行政长官的口音又成了当地的标准口音。并在当地的上流社会向平民社会不断地渗透壮大,最终使“满清官话”成为中国的“国语”。
从地域上来讲,中国的北方是满人活动的主要地区,也是满语化程度最高的地区。而南方的个别地区,象两广、福建等地则由于“山高皇帝远”而受到较少的影响,这也是南方诸语言读唐诗宋词比普通话更压韵更亲切的根本原因,也是清代中国没有著名诗人的根本原因。
有一点要说明的是,mandarin是从北京内城绕过北京外城直接向全中国渗透而形成满清的“国语”的,所以,北京的外城话并不是真正的“国语”——普通话,虽然“外城北京话”一直受“内城北京话”的影响并不断演变,但是,正如北京的内城贵族和外城平民百姓是两个互不相容的两个社群一样,“外城北京话”和 “内城北京话”是跟阶级差别一致的互不相同的两种语言。所谓的“北京话”一直是两种:“外城话”和“内城话”,而各地方所称谓的“北京话”实际是指“内城话(即mandarin)而不是外城汉人所说的“北京话”。外城汉人所说的“北京话”实际是对中国其它方言没有影响的小语种。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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