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派画家伦勃朗最擅长是画什么?

如题所述

伦勃朗
  17世纪的一位巨匠,荷兰的伦勃朗也是以妻子为模特儿绘制出不朽之作的一位画家。不过,不能与鲁本斯显赫豪华的一生相比,伦勃朗只能说是半生富足,半生潦倒。在作品数量上他不能与鲁本斯的工场生产的3000幅甚至更多的数字相比,但传世之油画也达600幅之多。而且,由于后世对他的价值的再认识,其名声日显而赝品陡增,以至出现“伦勃朗一生画了600幅油画,其中有3000幅在美国”的笑话,同样给考证留下了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1968年在伦勃朗逝世300周年纪念的时候,荷兰的6位专家以包括当时最新的技术等诸多手段对散布在全世界的原来认定的600幅真迹再次进行鉴定的时候,得出的结论是只有350幅靠得住。最后,与鲁本斯相同,他也先后结婚两次,妻子同样都给艺术家带来丰富的美感和直接作为模特儿而留在画家的杰作中。
  伦勃朗1606年出生于荷兰的文化名城莱顿的一个磨坊主家庭,先在莱顿大学读书,同年即转而学画,先后从两位在意大利学过画的画家习艺。1625年开始独立创作,主要是肖像画,并很快出了名。1631年迁居经济中心阿姆斯特丹,次年以《杜普教授的解剖学课》一画而誉满艺坛。1634年,他和一个富商的孤女莎士基亚结了婚。她带来的陪嫁钱使这位贫穷的画家沾了光,并且还使他从此能出入城里的名门望族之家。他们开始了美满欢乐的家庭生活。这段时间,伦勃朗画了许多莎士基亚的肖像,也许这正是表达画家对这位特殊的模特儿的谢礼!这些作品中,有微笑的莎士基亚,有穿戴华丽的莎士基亚以及裸体作品《达娜厄》等。更典型的是,还有一幅《画家和他的妻子》,画面上伦勃朗佩着剑,有如一位骑士,并在举杯祝酒,而莎士基亚则坐在他的膝上,回首凝视,明显地表达了一种家庭的和睦与欢乐。
  据说当年伦勃朗在阿姆斯特丹的故居现已是一个重要文物景点,供人参观。虽然没有鲁本斯的豪华,但也是在闹市区中的一幢小楼。室内按历史的原貌陈列,窄小的楼梯、昏暗的内室,以及餐厅中那极其粗笨的木头桌子等都很有当年的情调,给人以深刻的印象。尤其是那小小的窗子射进的光束,那仿制的蜡烛放出微弱的光芒,似乎就是出现伦勃朗画中那种在大片晦暗中突出局部受光处的特写效果。 可惜好景不长,伦勃朗没有鲁本斯青云直上的运气。一幅《夜巡》触犯了豪门富户致使其订货猛跌,经济境况急转直下。祸不单行,就在这一年,与画家生活8年的莎士基亚去世了,他的生活每况愈下,甚至面临破产。10年后,画家与他原来的仆人亨德里克结合,她成了他的第二个妻子。不料这又以婚姻的“不合法”而受到教会的审问和处分。不久,他又被宣告为无力偿还债务的人,致使房产及所有珍藏的艺术品被没收拍卖。破产后的伦勃朗,只能以一个由他妻子和儿子出面经营的美术公司里的雇员身份生活其中。不过,厄运并没有摧毁这位大师的意志,他的艺术反倒在这逆境中达到了最高的境界。
  伦勃朗最有名的是《夜巡》。这是一幅无价的珍品《夜巡》,但却也因为这副画,使得伦勃朗陷入了一个窘迫的境地。
  17世纪的荷兰,是一个绘画风潮泛滥的时代,但当时的绘画主要是为市井各种阶层做肖像画,故雇主的满意与否是一个画家能否成功的关键。这个时候,荷兰有一个成功的画家伦勃朗。伦勃朗早年得志,当时他的画在荷兰十分的受欢迎,故而生活十分优越。伦勃朗的妻子是一个没落贵族的女儿,为了维持家庭的体面,伦勃朗购买了一幢很大的房子,也供给着妻子几个兄弟无度的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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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03
伦勃朗最擅长是光影画法;伦勃朗最擅长是画《鞭笞》
第2个回答  2013-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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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画
伦勃朗被称为 自画像之父..你可以好好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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