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始收费收据(原件1份);
2:费用明细清单(原件1份);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3: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的住院病历(需到医院病案室复印: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及相关检查报告单)(复印件1份);
4: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1份);
5: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当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6: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深圳开户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复印件1份,验原件)。
7:提供结婚证、户口本、计生证或计生证明,报销分娩费用还应提供婴儿出生证,报销计划生育手术费用还应提供节育手术证。
扩展资料:
生育保险参保人在市外就医发生的产前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或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先行支付现金,其后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向所属社保机构提出医疗费用报销申请,社保机构对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属于生育医疗保险偿付范围内的费用,按不高于本市医疗收费标准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100%支付。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