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女英雄事迹80字

如题所述

李自珍,1933年十七岁时参加红军。两年内随所在部队在平昌、巴中、通江、南江、旺苍一带参战一百多次,受伤十多次。十九岁时任红军班长。
1935年3月,随所在部队强渡嘉陵江后,向中坝、江油进击。在夺取土门险关的激战中左肩被打穿,留下前后两个伤疤。1936年在渡河时,因敌机炸断索桥自珍落水与大部队失去联系。死里逃生后随小部分流失红军辗转回到西康地界。尽管躲进深山、缺少给养、没有弹药他们仍在芦山、天全、小金等县坚持斗争一年多。一次战斗中,自珍与敌人拼刺刀左手受伤滚下悬崖,战友们无法救援、都以为她已死无疑[1] 。
所幸自珍命不该绝。昏迷两天后被当地一王姓孤老太婆救起,将她藏进山洞,并用草药治好刀伤。她认老太为干妈,并在她家住下。不久,干妈病死,她决定回达县老家。她一路乞讨,于1945年到资阳时因病饿又昏倒在沱江边。她再次被河边洗衣的赖姓大姐救起,并说合与其弟结婚。
李自珍在资阳定居下来后几次想回老家看看,又怕遭受迫害,并始终不敢暴露红军身份。解放后亦想向政府讲清自己走完长征、受伤流落、与部队失去联系的红军身份,却又找不到人证明。加之听说张国焘已成叛徒就不敢讲自己是四方面军的红军战士了。直到二三十年后,才把真情告诉儿子。
1970年,离别故土38年的李自珍在儿子的陪同下回达县探亲。谁知,在家乡她早已被追认为烈士了,她近亲的大门上悬挂着“烈士之家”的光荣匾。达县政府得知李自珍还活着就给这位“活着的烈士”出具了失散老红军的证明,希望能得到当地应有的照顾。但在当时的政治背景下,因所谓“张国焘的部队”,她在县上除被人收去证明还招来一顿臭骂。1978年,在三中全会后的平反热潮中,李自珍在儿子的陪同下再次来到县城要求承认其老红军资格仍然无果。1990年3月,在达县有关部门再次出证明争取下,李自珍终于拿到了优抚证,每月享受25元优抚。
李自珍家极度贫寒,可她坚持不再向政府伸手。1995年,儿子想把倒塌的房屋翻修一下,有人建议她以老红军身份要求补助她坚决不同意。老八路郑炳全老人见了她家状况百感交集,竟像孩子一样大声痛哭一场。资阳县政府知道后,由机关为她捐资修建了120多平方的砖混结构房。2000年老人全家终于搬进了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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