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7月大学毕业,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往地是外省工作地,但由于其他原因没有去外省工作地上班,所以户口迁移证一直在自己手里,未落户。像这种情况户口要落回咱家这边(原籍)应该如何办理?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学校所在地派出所)说我的户口信息已经被注销了,唯一能办的就是开一个迁出证明或者手改一下迁往地址再盖个章。其余怎么办理就要去问欲迁入地派出所(原籍派出所)需要什么手续。而原籍派出所又说需先把户口落在迁出地派出所(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再从电脑上传过来才给办理。迁出地派出所说户口都已经成黑户了。那又怎么能先把户口落在迁出地派出所?我的户口到底在哪里,难道没有留底子吗,问了他们又没有结果,欲申请落回原籍两下里的条件又矛盾行不通,实在没有办法了,请问能不能帮忙给解决一下困惑,指一条明路行的通,不胜感激。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