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变更公司名称和法人代表要员工重签合同的,要解除合同吗,需要员工经济补偿吗

本人与08年进入公司,于09年进入公司集团的另一件公司,将工龄续签,但现在公司要变更名称和法人代表,我不想再续工龄了,请问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做出经济补偿买断工龄?

1、用人单位变更公司名称和法人代表要员工重签合同,你可以不与新指定名称签合同;
2、如果你不想与新指定名称签合同,原来应当进行经济补偿(可补偿2个月的工资);
3、与原来单位不需要解除合同,属于合同终止,更不需要员工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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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17
如果公司终止,可以。因为,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2个回答  2011-02-17
不能。你自己辞职,没有经济补偿。具体法律 您看劳动合同法 4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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