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于2002年离婚,原来的房子一直是我和妈妈住。首先我要说下我的父亲,他是一个极其不负责任的男人,从我小时候3岁起(1986年)左右就一直不怎么回家,听说是在外面和别的女人鬼混,非但不拿钱贴补家里,还要问我妈妈要钱去养别人,2002年由于他终于答应离婚,我妈就和他离婚了,家里有套房子是以前动迁时候留下来的,后来买下作为产权房,是由我妈妈的公积金中扣除的,房产证上有3个人的名字,我爸爸,妈妈 和我。当时他们离婚协议书上写,其他照旧,房子自行解决,他就搬了出去,在2004年的时候他把他的另外一个女儿的户口迁了进来(1996年出生,非婚生子女)在我父母婚姻还存在的时候就生了,这个是犯重婚罪的,当时我们都不知道,他自己私自刻了我和妈妈的公章,借着派出所里的不知道什么人,就把户口迁了进来。但是房产证上还是我们原来的3个人。2006年之后我结婚了,但是由于婆婆家离我老公上班的地方比较远,所以我和老公还暂住在我妈这里,之后我父亲由于在外面混不下去了,就过来和我们吵,叫我们贴补他在外房租的房租当时一个月500元,我母亲由于想息事宁人,就给他了。2010年,我怀孕了,在家里没有上班,他(我父亲)天天来吵,还让一个人冒从司法局的人叫他打电话给我们叫我们加钱给他租房子,一个月要求800元,不然的话就强行搬进来,可是我们现在的生活来源有限,我没有收入,我母亲一个月只有一些退休工资,我老公是司机一个月才1500元,生宝宝本来就是很大的一笔开销,还要贴补给他(我父亲)我们哪里有那么多钱?我想问下,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帮到我们,明天我们要去上海市妇联咨询下,不知道她们会不会介入这件事情,如果房产证上面是有3个人的名字的话,改房产是否可以出售,房子卖掉我和母亲可以拿房款的多少?如果我们不让他搬进来,是不是一定要给他他所要求的价格?还有我如果生了宝宝,他强抠户口本,不给他报户口进来怎么办?难道这种人就没有什么法律可以制裁他了吗?谢谢!~~~请大家帮我出出主意吧!~
首先感谢各位给予的问答,在几个问题上还不是很明白。房产证上是我 我母亲 我父亲 三个人的名字,所以我觉得即使房子卖掉一人一半的可能性不大,既然是三个人的名字,应该分三份才对,况且当时我已经成年,独立了,在离婚协议书上他们也写,我已经成年了,自己管自己。在父亲的养老问题上,我并没有说他不负责任我也和他一样,但是同样他还有一个女儿,所以就算是以后的赡养问题,也是大家一人一半,不可能全部我来出的,这个我想法律应该也是支持的。他现在才50多岁,所以他根本不会想那么多的,我就算和他说这个问题,他也无所谓,但是真的到老了就会很无耻的赖上我们,因为他向来就是这样的。3.现在的主要问题是我怀孕了,我可以把我的房间让出来给他,他现在的问题是不单单只要一间小房间那么简单,他现在要的是大头,甚至想把我和妈妈扫地出门。4.他在外租住的房子我们如果给他钱的话也只能满足他基本的租住要求,不可能他要租2000元的房子,就一定要我们买单。5.强扣下了我家的户口本,扬言我家宝宝出生后不给我报户口,请问户口一定需要户口本吗?还有如果该产权房他做为户主,不给我报我宝宝的户口就报不进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