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签了两份(不一样的)合同。但是只给了我一份。请问我手上没有的那份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当时签合同也迷迷糊糊的。她就只叫我填好名字和日期就是了。当时本来也比较忙,就没想那么多。现在才回想起来。当时好像签了两种合同。第一:为期一年半(这份给了我的)。然后还有一份:好像是一年半内若取得相应资格证,合同自动续签10年,违约金一万。(这份合同我手上没有啊)。
1、请问该给我一份后面这份合同吗?我手上没有,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意义?
2、 如果一年后我辞职,需要什么样的手续?需要支付后面那份合同的违约金吗?
当时签合同。就叫我填了。其他都是空白。她是不是拿到想怎么填就怎么填啊?5555555.。。。

    合同,应一式三份,且内容完全一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保存一份,另一份向劳动部门存档,如果只签订了两份,而两份的内容不一样,该合同应认定为无效。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只有用人单位实际支出了培训费,约定了竟业协议,劳动者违反,才可以收取违约金,而你单位手上的这份合同,超出了这个范围,因此,应认定为无效的条款,你如果要辞职,只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离职,无须支付违约金。

    建议你立即找用人单位,要求说明合同情况。

追问

是直接去找人力资源部,叫她把合同给我看吗?

追答

对,直接提出双式合同是违法的,要求变更为一式的即可。否则,有权向劳动部门投诉。

追问

意思是不是一次只能签一个合同?而后面签的那个合同根本就没有法律意义?还需要管后面那个合同吗?谢谢

追答

应该是后面的合同在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情况下有效。
合同应当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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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7-03
空白合同法律风险无限,你须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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