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州长:你好!
我是居住在农二师机关大院的一名住户(从外地调动工作的),今天早上8点多钟团结路派出所的民警来清查身份证,敲门像似砸门(家中有老人下的心脏病快犯了),态度极其恶劣,其中一位叫张林强的说我没有暂住证把我的身份证收走了还张狂的说我能给你发身份证就能收你的,我给他解释说我在本市工作,并且住的也是单位的房子,等上班后单位一起去办理吧,他未答应。我说你把我的身份证收走了是不是要给我看一下警官证,他居然说我想给你看就给你看,不想给你看就不给你看,并且把枪亮出来问我认不认识,为此我很气愤说他像土匪行为,他还唆使他人让要把我走。我想问一下,人民警察有枪就能这样对待百姓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