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说,没签合同不给工资怎么办?

我们是在校大学生,为老板打工做家教,他是已经注册了公司的。老板许诺招生6天300元工资,教学1个月1500。但是老板没搞定住房,所以我们招生招了一半不干了。现在我们要求报销自己垫的车费旅馆费和拿回我们的招生工资。我们手头上有一份大约价值5000元的报名名单还没给老板。我们只要要回2000元应得的。老板说我们没签合同不给工资,怎么办。

1、如果用人单位以未签合同作为理由,不支付工资的话,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的。同时未签合同可以主张二倍工资的。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3、《劳动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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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03
你们没有其他与该公司的关于你们工资的书面约定吗?如果没有的话,有证人也是可以的;你们可以直接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该公司,要求公司发给你们足额工资。追问

我们有个主管是签合同了的。证人倒是多的是。
而且在主管的合同上明确写了:甲方向乙方提供良好的居住教学环境。虽然是我们自己要撤点,但是这个没有住所的责任在于老板。但现在老板说是我们违约。

追答

那你们就直接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吧,向你们这种情况,劳动监察大队会帮助解决的,祝你们好运吧!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7-07
您好:不给工资是不合法的,可以请求仲裁要求双倍工资的赔偿。
纵横法律网 徐华洁律师
第3个回答  2011-07-03
老板那是瞎扯淡,你只需要找到证据证明你干了活,就可以问公司要工资,不行的话就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起诉。
第4个回答  2011-07-03
只要他接受了你们的服务,就要付工资。可见合同法三十六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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