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是政企关系。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的金融行政管理机关,商业银行是专门办理信用业务的金融企业,它以银行利润为经营目标,它必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制度。第
2、二,是存贷关系。中国人民银行是银行的银行,商业银行是向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和申请再贷款的企业。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吸收存款,也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贷款,即由中国人民银行通过贷款方式向商业银行提供资金。
3、第三,是领导和被领导关系。中国人民银行相对于各商业银行来说,存在着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的关系。
扩展资料
商业银行的章程制定和修改均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商业银行经营的业务范围都记载在银行的章程中。
商业银行办理存款业务,须遵循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利率幅度确定存款利率,其办理贷款业务时,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幅度确定贷款利率。
遵循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使商业银行的长期贷款、中期贷款、短期贷款、同业拆借业务、国债业务等保持合理的比例,使各种期限的负债业务也保持合理的期限和结构。商业银行的重要投资须按照商业银行法的规定进行,并事先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