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培养:为特定地区、部门或单位招收和培养学生的制度。属国家任务计划招生的一部分。可实行在指定地区、部门或单位定向招生的办法。录取分数线可略低于非定向招生的标准。
学生毕业后须按计划到指定地区、部门或单位工作。目的在于使边远地区、工作环境较艰苦的行业和急需某些人才的单位能分配到一定数量的所需毕业生,并增强招生、毕业生分配的计划性,使培养工作更有针对性,取得更大的社会效益。
扩展资料:
定向招生政策
为了保证工作环境比较艰苦的地区和行业能得到一定数量的毕业生,高等学校按国家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就业”。
定向的地区为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 、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9个省(自治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中工作环境比较艰苦的单位也可定向。教育部所属院校还可面向农业、林业、地质、能源、建材、气象、国防军工、解放军等部门定向招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定向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