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投资建盖的厂房因政府拆迁,所得的拆迁补偿款是否交税?如果要交,交什么税,税率多少,谢谢!

如题!

个人投资建盖的厂房因政府拆迁,所得的拆迁补偿款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根据《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一条 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二条 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扩展资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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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25
所得拆迁补偿款应视同销售不动产要交纳营业税。税率5%。同时还有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第2个回答  2011-06-25
根据你的描述,你单位应是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明确: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如果你取得的拆迁补偿在国家标准范围内,是免税的的;如果取得的补偿超出了国家规定的标准,仅就超过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3个回答  2011-06-26
我查查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关于拆迁补偿款税收征免问题
(一)、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应征收营业税。只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就不征收营业税:1、必须有市政府收回土地的文件;2、土地使用者取得的补偿费必须是由财政支付的。你公司如有上述收回文件,由政府财政支付相关款项,不征收营业税。
(二)、土地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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