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估费是按什么标准来收取的? (物品进货价10000元,销售价30000元,是按哪个收取或是有其它的标准?)2)评估费由谁来交? (法院现在向被执行方收,但对方没有钱交,是由执行方交?还是由拍卖后所得来扣除?)以上,万分感谢!急等!
非常感谢您的回答,另外再问一下,如果被执行的物品拍卖所得不够评估费怎么办呢?因为那些旧的东西跟本卖不了什么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