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强制执行评估费的问题.

1)评估费是按什么标准来收取的? (物品进货价10000元,销售价30000元,是按哪个收取或是有其它的标准?)
2)评估费由谁来交? (法院现在向被执行方收,但对方没有钱交,是由执行方交?还是由拍卖后所得来扣除?)
以上,万分感谢!急等!

  1、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中,需要对涉案财产进行评估的,应当依法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评估费由申请评估人垫付,直接向评估机构支付。取得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发票后,可以加入到执行标的中,最终由被执行人承担。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
  第24条 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最终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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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应交纳的费用以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中,需要对涉案财产进行评估的,应当依法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由申请评估人垫付,直接向评估机构支付。取得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发票后,可以加入到执行标的中,最终由被执行人承担。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5
1、按照进货价的1%收取评估费。
2、评估费先不缴纳,在执行后由执行款里从被执行人的财产里面扣除。追问

非常感谢您的回答,另外再问一下,如果被执行的物品拍卖所得不够评估费怎么办呢?因为那些旧的东西跟本卖不了什么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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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05-29
请问评估费是百分之几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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