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之间有扶养义务。丈夫丢弃身患重病的妻子的行为满足以下条件,就可能成遗弃罪,应当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
身患重病的妻子属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丈夫有扶养能力而拒绝或逃避扶养的;
情节恶劣的。
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
(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
(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
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婚姻法》: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妻子重病卧床不起,丈夫离家不管不问,这种行为是否构成遗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