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说详细点吗?谢谢啦
追答个体工商申请那一套相信你都明了,我就不啰嗦了。
我简单转述下分店与连锁的性质:
所谓连锁就是指众多小规模的、分散的、经营同类商品和服务的同一品牌的零售店,
在总部的组织领导下,采取共同的经营方针、一致的营销行动,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销售的有机结合,
通过规范化经营实现规模经济效益的联合。
连锁店具有经营理念、企业识别系统及经营商标、商品和服务、经营管理四个方面的一致性,在此前提下形成专业管理及集中规划的经营组织网络,利用协同效应的原理,使企业资金周转加快、议价能力加强、物流综合配套,从而取得规模效益,形成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未来零售业不论走向何方,都将迈向连锁经营。 连锁店可分为直营连锁(由公司总部直接投资和经营管理)和特许加盟连锁(通过特许经营方式的组成的连锁体系)。后者是连锁经营的高级形式。 连锁店的形式可以包括以下的行业,好像从批发、零售等,以至饮食及服务行业都可以以连锁式策略经营。主店之外下设的同类店,在经济上有附属关系,在管理上有一定的隶属关系,在品牌和产品上有授权关系。
分店是针对总店来说的。 比如说我创建立个商店,名字叫***,到后来店里经营的不断扩张,已经满足不了顾客的需要,就需要另外在其他的街道上开立另外一个点,名字叫做***第一分店,继续开就叫做***第二分店,以此类推。
总之:连锁店是母企业以外的人或组织代理卖母企业的产品或店名,分店是母企业直接投资建的。
分店当地工商所就可以批,连锁必须是公司性质。而且审批是省市一级工商局,税务方面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