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一下,现在我打算弄一块地,做木材收购和销售(非乱砍乱伐的木材),请问这样做和林业法相抵触吗?需不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手续?另外补充下我只是做收购,销售,自己不砍伐.仿佛我还记得林业法只是对本地木材管理,假如我把场地设在A市,Z县,然后我在A市,X县收购木材,收了我在运回X县,这样做林业部门是不是就管不到了.....还有,我看林业法他们强调,禁止收购,盗伐,乱伐的本地木材,难道外地的木材他们就不管?还有 盗伐,乱伐 和正规木材 林业部门又是怎样鉴定...希望有精通林业法知识的人赐教,本人感激不尽!~~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