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6-19
你所说的:鉴定伤残级别为大部分失去劳动能力是有误的,应该属于生活自理障碍等级而不是工伤伤残等级,生活自理障碍等级分为三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伤残级别分为十级,通常所属的生活自理障碍是指一至四级工伤伤残,你要把这些问题搞清楚,工伤伤残的级别决定能否办理退休关键所在,按照2004年《工伤保险条例》375号文件和2010年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中的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希望能给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