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要我尽快去上班,可是我和现在的公司还没有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才好?

我和现在的公司有3年的劳动合同,还有一年才到期,因为现在的公司待遇不是很好,而且公司还准备年底搬迁,所以我在网上投简历,没想到很快有一家当地很知名的公司要我去面试,结果面试很满意,面试结束后新公司经理让我尽快去上班,我说还需要办理一下手续,要求多等几天。
可是我还没有和现在公司说我要辞职,如果现在的公司不批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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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23
   员工在合同期以内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如果员工在单位的人脉关系不错,而且从事岗位不是单一岗位,离职对公司不会造成直接影响,可以和企业协商,办理好相关交接手续就可以离职,因为准备马上去新的单位入职,所以,一定要拿到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新公司需要应聘者尽快上班,但是员工和现在的公司还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作为员工一方,可以先和单位领导协商,如果单位领导批准,这样员工用不了多少天就可以到新单位工作。假如不能和单位协商一致,员工只能按照规定,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个是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劳动者负有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的义务,而且也有交接工作的义务。
   3. 如果员工不按照法定流程辞职,假如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损失。
   4. 建议员工首先和现在单位的领导协商一下,如果能协商一致最好,如果说没办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及时递交个人辞职的书面报告。一定要注意同时复印几份,递交离职报告时候,让单位接收人签字认可并且同时标注时间一下。因为不可能尽快到新单位工作,应该尽快把这个事实如实告诉新单位,争取得到新单位的支持和理解,能够宽限入职时间。
第2个回答  2011-06-25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你可以先和单位领导协商,如果单位领导批准,就是说单位领导肯放你走,这样你用不了多少天就可以到新单位工作,不过这个得看单位领导是不是同意了。

如果不能和单位协商一致,那就没办法了,你只能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就是得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个是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劳动者负有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的义务,而且也有交接工作的义务。

如果因为你不按照法定流程辞职,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赔偿损失。

我建议你首先和现在单位的领导协商一下,如果能协商一致最好,如果说没办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你只能提前30天辞职。
所以你不可能尽快到新单位工作,你应该把这个事实告诉新单位。

你先给新单位的领导说一下,就说这边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处理,而且还得做交接工作,希望能多宽限几天,如果你是很有能力的人才,那边肯定不会介意多等几天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6-25
如果你没有一些必须需要完成的服务协议就可以,提前30天,这也是你的权利,和他批不批没关系,你提前30天并办理书面交接,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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