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发生工伤,单位在一个月期限内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员工提出申请最终认定工伤,对单位有无影响?

1.受伤员工有工伤保险
2.感觉如果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与员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最终判定为工伤,如果对单位来说没有任何区别,那单位何必多此一举,直接让员工提出申请不就行了么?

用人单位未在职工受伤一个月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举个例子,参加了工伤保险职工的工伤医疗费等原本由基金来支付,若单位或个人是第60天去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前60天的费用(主要包括工伤医疗费用、住院的伙食补助费)都由单位来承担。
该政策主要意图是督促单位尽早、主动地替工伤职工办理工伤事宜,否则将由单位承担不利后果。当然,工伤职工本人还能走,或者职工亲属愿意跑腿,单位盖章同意后由当事人自己在一个月内去申请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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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30
你还没领悟到工伤保险的精髓啊,呵呵,所谓工伤保险,其实是减轻老板的风险,帮老板省钱。一旦发生工伤,有保险的由保险机构赔款,没保险的由老板全部赔款。保险机构都是有时效性的,一旦超过了某一段时间(目前是一年吧),人家就拒理了,万一员工不及时申请,一年后才想起来申请,人家是工伤,事实摆在那里,就算法院判下来还是工伤,那时就由你老板全额赔款了。哪个傻老板会这样,凡是交了保险的老板都是马上申请的,我还见过不是工伤的情况,老板和伤员上下一气愣说成工伤,这样就由保险机构赔款,老板自已不掏钱了(高兴),受伤员工有钱拿就行(也高兴),管他是谁付账的(保险机构是个冤大头)。明白不?
第2个回答  2011-06-30
法律规定工伤应当由单位进行申报认定,单位不申请的,职工个人可以申请认定。结果是一样的。缴纳了工伤保险的,由社保赔偿工伤保险,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承揽工伤保险赔偿。
第3个回答  2011-06-30
没有影响,2、这是单位的义务。
第4个回答  2024-03-22
如果受伤后不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可能会产生一系列不利后果。
首先,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受伤员工必须在工伤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办理。如果员工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可以不予认定工伤。因此,错过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可能会导致工伤无法被认定,进而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相关权益保障。
其次,工伤认定是启动劳动能力鉴定程序的必要条件。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工伤等级的重要程序,对于伤者的赔偿和安置具有重要意义。如果没有及时进行工伤认定,伤者将无法启动劳动能力鉴定,无法确定工伤等级,也就无法获得相应的赔偿和安置。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伤者错过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将无法从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工伤保险待遇,这无疑会对伤者及其家庭造成巨大的经济压力。
然而,虽然错过了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但伤者仍然可以尝试通过其他途径寻求救济。例如,可以尝试通过工伤保险赔偿案由或者一般民事损害赔偿案由来寻求赔偿。
因此,建议受伤员工在发生工伤后,尽快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也应当积极配合员工进行工伤认定申请,确保员工能够及时获得应有的保障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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