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评发展历史

如题所述

  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是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逐步发展起来的。
  1、 环境影响评价思想孕育阶段 1973年8月,北京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标志着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序幕的揭开。会议通过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保护工作方针,初步孕育了环境影响评价的思想。这一阶段是中国环境保护的创业时期,一批环保科技成果为中国环境影响评价的确立和开展在理论上和技术上打下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2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正式实施阶段1979年中国第一次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其中规定扩建、改建、新建工程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从此中国正式实施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1981年颁布了《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对环境影响评价的适用范围、评价内容、工作程序等都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1986年3月颁布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6月颁布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管理办法》(试行),1988年3月国家环境保护局下发了关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1988年3月颁布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1989年5月颁布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推的原则方法》,1989年9月颁布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管照办法》。这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的颁布标志我国初步建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实施、管理体系
  3 、环境影响评价快速发展阶段进入20世纪90年代,由于先后接受了亚洲开发银行和世界银行对中国环境影响评价培训的技术援助项目,中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开始与国际社会接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发展更快。1990年6月颁布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1992年到1994年的三年间,执行的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数(包括环境影响报告表)分别为36366、34276和31476项,分别占当年建设项目数的61%、57%和63%;1995以后,国家开始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分类管理,把评价要求分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三类。1995年这三类数目分别是3274、50215和11376项,分别占当年建设项目数的4.10%、63.10%和14.3090;1996年这三类的数目分别是2656、45988和16736项,分别占当年建设项目数的3.30%、57.30%和20.80%。可见从1992年到1996年,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数占当年建设项目总数的比例维持在60%左右。1998年11月,国务院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并予发布实施,该条例对环境影响评价的分类、适用范围、程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等都做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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