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意外过世,奶奶的土地应该怎样分配?

爷爷奶奶分别于98年和03年病世,父亲于去年意外过世,,房子91年就是过到爸爸名下了的,现由于规划占用土地, 会统一拆迁和还建相住房一套。请问房子应该怎样分配?
至于土地证是奶奶和小姑的名字(当年奶奶小姑户口迁出,由爸爸妈妈请人种地而没有让大队收回,也是由他们办理的土地证。注:全家没有一人的户口在那里。)现承包果林占用了每年每人给1000多的租金。小姑那股我和妈妈承认归他一人所有,奶奶那股我和妈妈决定每年过年大家吃团年饭,作为团年费用。可是爸爸的兄弟姐妹觉得我和妈妈无权得到土地与房产要要回土地证和房子,请问奶奶的土地又应该怎样分配?
见笑,请予以解答,谢谢。
房产证是爸爸的名字。
土地证是奶奶和小姑的名字,一个土地本上两个名字,因为是两股土地。2000年初全家户口全迁入城填,唯有奶奶的在农村。

房子是你父亲的名字,那么你和你妈就对你父亲的房产及以后的所有权利享有继承权,谁也不可剥夺你们的权利。
关于土地问题,我没见过你所说的土地证,按说是土地土地承包经营权,它应有你奶奶的所有子女继承,因你父亲去世,且在你奶奶之后去世,那么你就有代位继承权。不过你只享有你父亲的那份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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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25
你是说房产证是你父亲的名字?那么你和你妈妈有继承权
土地证在你姑姑名下的话,你没有户口一般是分不到的
第2个回答  2011-01-26
传统来讲 奶奶的土地应孙子继承 按法律角度 你的姑姑是有权挣回的 一般的不会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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