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对自己和后代今后有什么影响?

如题所述

判缓刑对子女可能会有影响。被判缓刑也是一种刑罚,会留有案底。我国没有前科消除制度,不管是违法记录、还是犯罪记录都会伴随当事人终生。  “案底”一般是指有犯罪记录,即有案底,有前科。刑事处罚的记录可以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查询到。判处缓刑的,在司法局也可以查询到。  上述两样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违法记录对当事人今后生活影响不大,犯罪记录对当事人及子女就会有所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主要内容:(一)建立犯罪人员信息库  为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待条件成熟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  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录入的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自诉人)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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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24
  1、2001年前受刑罚,工龄不予认定
  2001年之前在职职工被开除、出名、判刑、拘役、教养、辞职等人员的工龄退休时不予认定。根据辽劳字【1994】129号文件以及辽政发【2001】2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职工服刑期间不缴纳养老保险,服刑期间不计算工龄。”
  而对于服刑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记者进一步查询发现,根据辽劳社发【2006】31号文件规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被劳动教养或判处有期徒刑的,服刑期间暂停缴费,不享受医保待遇;解除劳教或刑满释放后继续缴费参保的,按规定享受相关的医保待遇,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扣除教养时间,前后连续计算。被判处无期徒刑、死缓和死刑的,从拘捕之日起,终止其医疗保险关系,个人医疗保险账户资金有结余的,结余资金发放给亲属或法定继承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缓改为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继续参保的,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扣除服刑时间,前后连续计算。

  2、受刑罚者亲属想当公务员也受限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而公务员系统中的一些特殊部门,如警队、法院等,则对此有更严格的要求,只要直系亲属中有受过刑事处罚者,想当军人、警察、飞行员、法官、律师等,可能都会受限。例如,在《辽宁公安警卫部队2014年度招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简章》中就要求,“直系亲属及与本人有联系的主要旁系亲属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毕业生,不属于接收范围。不仅是公务员岗位,即便临时工岗位也可能有限制。2014年浙江温岭法院一则招聘汽车驾驶员(临时工)的启事中就要求,应聘者“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受过刑事处罚”。

  3、“免予刑事处罚”也可能丢工作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包括:1.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的;2.被人民法院依据新《刑法》第37条免予刑事处罚的。 因此,被判“免予刑事处罚”,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2个回答  2011-01-14
所谓刑罚体系,是指国家以有利于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为指导原则,通过刑法的规定而形成的、由一定刑罚种类按其轻重程度而组成的序列。 我国刑罚分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是基本的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一个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刑。附加刑又称从刑,既可以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于主刑适用。对一个罪可以适用一个附加刑,也可以适用数个附加刑 主刑有5个: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4个: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 主刑的介绍如下: 1.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依靠群众监督执行的刑罚方法。是我国刑罚种类之—,属于主刑的一种。管制是最轻的主刑,是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按照刑法的规定:(1)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2)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3)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必须服从有关规定;劳动中应同工同酬。(4)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宣布解除之。(5)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先期羁押的,1日折抵刑期2日。管制刑的特征是:一是刑罚的最低档;二是不必投入特殊的改造场所,由公安机关负责监管;三是劳动有报酬。四是羁押时间可抵刑期。 2.拘役: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较大,从较轻犯罪到较重犯罪都可以适用。所以,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有期徒刑居于中心地位。 有期徒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1、它在一定期限内对罪犯实行关押,剥夺其人身自由。 2、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具有广泛适用性。有期徒刑的刑期上限与无期徒刑相接,下限与拘役相联,中间跨度很大,具有较大的可分性。它既可作为重刑适用于严重的犯罪行为;也可作为中度刑罚适用于危害居中的犯罪行为;还可以作为轻刑适用于危害较小的犯罪行为。因此,有期徒刑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是一种适用范围最广泛的刑罚方法。刑法分则中,凡是规定了法定刑的,都规定了有期徒刑。 3、罪犯应强制接受教育和劳动改造。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是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这种劳动是强制性的,体现了我国对罪犯实行劳动和教育改造的政策。 4.无期徒刑: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无期徒刑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对犯罪分子进行关押。这体现了无期徒刑作为刑罚的惩罚性。 2、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终身剥夺罪犯的人身自由是无期徒刑的最突出特征。 3、在内容上表现为对犯罪分子进行强制劳动改造,这体现了无期徒刑矫正、教育罪犯,使之成为社会新人的积极作用。 附加刑的介绍如下: 1.罚金:它是指由人民法院判决的、强制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从经济上对犯罪分子实行制裁的刑事处罚。罚金的适用对象是经济犯罪,财产犯罪和某些故意犯罪。人民法院对犯罪判处罚金有两种情形:一、单位犯罪。对单位犯罪,人民法院可以对单位判处罚金;二、犯罪分子。对犯罪分子处以罚金,可采用单处罚金和并处罚金两种方式之一。对犯罪分子单处罚金,是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需要判处自由刑的罪犯。对犯罪分子并处罚金,是对犯罪情节严重、必须要判处管制以上刑期的罪犯同时判处罚金。对犯罪分子判处罚的金额,刑法分则没有具体规定,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具体金额。被判处罚金的,犯罪分子或其亲属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依判决书确定的一次或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应当强制缴纳,如若不能全部缴纳罚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罪犯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随时追缴。被判处罚金,只有发生不可抗拒的灾害,才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2.剥夺政治权利:根据《刑法》第三章第七节各该条之规定,该附加刑对于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以及对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适用;若独立适用则应当依照《刑法》分则的规定。同时,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但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除此之外,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被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适用与主刑执行期间。 3.没收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章第八节,以及分则的相关规定,没收财产主要适用于犯罪所得巨大或者特别巨大的犯罪,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的刑罚,但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须的生活费用。与此同时,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的或者应有的财产。另外,没收财产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4.驱逐出境:驱逐出境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境内的刑罚方法,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另外,军事法院在审理军人犯罪时,还可以依法作出剥夺荣誉称号或勋章的处罚 我国刑罚只能由刑法加以规定,除刑法以外,其他任何法律都无权规定刑罚体系。而且,刑种按照由轻到重的顺序加以排列,人民法院必须依法按照这些刑罚方法及条件、幅度、方式来判处刑罚。
第3个回答  2020-02-21
如果犯罪后对自己和后代没影响,那让受害者情何以堪?法律本就本着犯罪嫌疑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简言之:他本来该判14年,但是,由于证据不好收集,打法律擦边球,就会判9年。法律对判人犯罪特别谨慎。就像刚才说的本该14年,判9年,他再表现好,5年就假释了。如果出来后跟普通人没任何区别,那犯罪成本也太低了。这样会大大增加犯罪率。古代一人犯罪连坐制,也是有一定道理的。惧法才会在犯罪的那一刻不犯法。大多数人性本恶
第4个回答  2020-02-28
对,不能做警察,律师(过失犯罪除外),陪审员、法官、检察官、列车员、列车长、老师(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铁路工人、地铁工人、押运人员、记者、主持人、演员。保安,开设娱乐场所等,对其它没影响,所以不要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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