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7日下午跟朋友一起去网吧上网,晚上7点左右离开,见旁边电脑桌上有一手机,(先声明下那台电脑上没人,且电脑也关了)就将手机拿走了,回去的途中将手机丢掉了,手机放在家中,2011年1月12日,派出所找到我家,通知我第二天去派出所,1月13日,我去派出所,然后警察跟我回去取回手机,然后叫我写材料,让我写偷,我写当时没人就把手机拿走了,警察说必须俺他们说的写,不然不让我回家过年,下午通知我家人,把我保释出来,警察现在现在限制我出市,且每周一去报到,我想问下,像我这样的事接下来会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