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能不能接受运动员有纹身这个问题,虽然运动员也属于公众人物,但我觉得这个问题还可以从多角度来分析。
首先,让我们从个人自由这个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每个人都有权力对自己的身体作出决定,包括是否选择纹身。纹身对于运动员来说,并不会直接影响他们的体育能力或者技术水平。因此,长期以来认为纹身会对运动员的表现产生负面影响的观点缺乏充分依据。
然而,我们不能忽视体育界在形象塑造和品牌营销方面的重要性。许多体育赛事和俱乐部都代表着一个组织或者城市的形象。在这种情况下,纹身的出现可能会引发争议或者抵触情绪。因此,体育组织可能需要权衡运动员的自由选择和对形象的影响之间的平衡。
另一个值得考虑的角度是文化和个人价值观的多样性。纹身可以是个人表达、信仰或者文化传统的一部分。在一个多元化的社会中,我们应该尊重并接纳各种不同的文化和个人身体艺术。限制运动员的纹身可能会对他们的身份认同或者自我表达造成不公平。
最后,我们也应该关注纹身对健康和安全的影响。运动员是以身体为资本的职业选手,所以对于纹身的安全和卫生要求非常重要。体育组织应该确保运动员在纹身过程中遵循卫生准则,以免引发任何健康问题。
综上所述,运动员是否能拥有纹身需要从个人自由、形象塑造、文化多样性和健康安全等多个角度进行综合考虑。重要的是,在权衡各种因素时找到一个平衡点,既尊重运动员的个人选择和权利,又能维护体育组织和赛事的形象和价值观。
作为一个有纹身的人来说两句。
首先未成年人不应该去纹身。未成年人也不应该在电影电视媒体上看到自己喜欢的人,有纹身就跑去纹,这是原则。很多纹身店事实上也在拒绝给未成年人提供服务。
其次,当你是个成年人的时候,你当然有权利自己做决策文或者不文,但你做了文的决定就坦然接受由于这个决定所带来的一切后果。比如你不能考公考编,不能当老师,不能参军,不能进一些比较好的国企,比如有人会对你的外表进行评论并根据你有纹身这个事实,武断的判断你是什么人。等
如果你因为纹身而失去一些你本可以拿到的职业发展机会,那你就别抱怨,如果你因为纹身,别人第一印象认为你是不好的人你也默默承受。生人社交,别人没有义务为了你花费更多的信息收集时间去判断你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这个社会其实很简单,你想要别人认为你是什么样的人,你最好第一眼看上去就像是这种人。都是普通人,社会和他人没有义务为了你花更多的时间去去伪存真,淘尽黄沙始见金发现我们到底是什么人。
吴燕妮的纹身,所谓争议是因为有媒体说他有纹身“可惜了”,并不是有人反对他纹身。所谓可惜了,是指这样的年轻运动员如果没有纹身的话,可能他的偶像价值会更高,他可能获得的商业价值会更高,或者以后他可以进入一些更稳定的体制内机构等等。从这个意义上说,人家评论说可惜了也没说错,哪怕你现在没有想那么多,但是一个人也犯不着把自己的路走窄了。
至于说评论里面一帮人。说纹身是别人的自由就要尊重如何如何,我觉得这有点矫情了。纹身是纹身人的自由,但不喜欢纹身也是旁观者的自由。前面说过了,当你选择纹身的时候,本身就要做好准备面对这一切,要不然你就别纹。纹身是你自己要去纹的,纹了又来反问大家,难道我纹身就不是好人了吗?难道纹身就不配拥有什么什么了吗?这就属于矫情
但是浑身都是个人自愿的,不能因为纹身而决定对别人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