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两个人共有的房产如何分割

如题所述

首先要看房产的性质,若房产为政策性房产,则要根据具体房产政策确定,如经济适用房购房满五年才可上市交易,若购房未满五年,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分割,若未达成一致意见,法官可能不予处理,可以待满足上市交易条件后再行分割。
若该房产系商品房,可以列举以下情形讨论:
第一种,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的,应当就婚后共同还贷的增值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第二种,该房产系双方婚后共同购买,若全款支付购房款,则双方应对房屋现值进行分割;
第三种,该房产系双方婚后按揭购房,则应对双方首付及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进行分割;
第四种,若双方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则房屋按照登记在各自名下的份额按份共有。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明确离婚时房屋补偿计算标准的通知》,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房屋补偿的计算公式为:
房屋补偿款=夫妻共同支付款项(包括本息)÷(房屋购买价+全部应付利息)×房屋评估现值(或夫妻认可房屋现值)×50%。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即女方或对方存在上述过错行为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请求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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