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愿意得罪人能当官吗

如题所述

当官莫怕“得罪人”

原总理朱镕基曾向国务院全体人员提出“要敢于得罪人”的要求。这个看似平常,而实际上很有道理的要求,是非常得民心的。因为,它指出了少数掌权执法的干部,在精神状态方面的消极腐败现象,反映了老百姓的迫切要求,表明了政府励精图治的决心。同时,也增强了老百姓对政府的信任。
这些年来,商品经济的负面效应,使一部分人的价值观念、论理道德、是非标准等思想意识在悄悄地发生变化。 在干部队伍中,有的人已不再那么“正统”了,办事也不那么认真了。官做大了,身上的肉多了,手却变短了,嘴也变软了,腿也变懒了,该管的事也不愿意管了。整天想的是升官发财,忙的是制造 “政绩”。为此,十分注意疏通上下左右的关系、联络感情,得罪人的事是绝对不干的;也有的人为换乌纱、拉选票,行政、执法、灵活性有余,原则性不足,把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但求天下太平,压根不想“得罪人”;有的明目张胆地把“难得糊涂”视为座右铭,挂在办公室或床头上,成了名符其实的“葫芦僧”。一天到晚醉眼朦胧,好坏不分,黑白不辨,一遇到违法、违纪的人和事,便常犯糊涂。特别对那些横行霸道的恶人,更是不敢“得罪”。据报载:个别公安干部“见有凶杀案发生,竟绕道而行”,“揭穿小偷的市民惨遭殴打,一车人竟任窃贼猖狂”;光天化日之下,大庭广众之中,公交、长途客车之上,偶遇歹徒抢劫行凶,侮辱妇女,也有人装糊涂、“看不见”、“不吱声”;流氓小偷在公共场合公开作案,有人看见也不管不问。社会治安还不能令人满意,老百姓的生活环境尚有点不太安宁。
不错,维护社会治安,向坏人坏事作斗争人人有责。但“鸟无头不飞,人无头不走”,若干部不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该抓的不抓,改管的不管,一味的怕得罪人还有什么资格批评群众呢?其实,做官总是要得罪人的,敢于得罪人是一种可贵的官德。俗话说,“做官须为民做主”,既做官就要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敢于主持公道,扶正压邪、除暴安良,敢于向违法乱纪分子做斗争,这些都是要得罪人的 。不得罪坏人必然得罪好人,要想不得罪好人,必须得罪坏人,人人拥护的官是没有的。有些干部总想做一个谁都不得罪的“好官”,为此,一遇到得罪人的差事,便使小手段、耍小聪明,千方百计推给别人处理。为好人的事则大包大揽,而且,有求必应,小恩小惠,封官许愿,一天到晚总挂着一张“善人”的脸。结果,把一个地方或一个单位搞得乌烟瘴气,致使正气下降、斜气上升、是非颠倒、民怨沸腾。尽管临时用假汇报堵住了领导的嘴,遮住了上级的眼睛,但总有一天会露出“庐山真面目”。到那时上级不满意,群众有意见,最后,还得两头挨批评。
毛主席有句名言:“被敌人反对是好事而不是坏事”。我们也可以这样说:被坏人反对是好人而不是坏人。相反,如被坏人拥护,那一定是和他们同流合污了。孔老夫子有一条衡量好人的标准,那就是“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就是说,好人说好,坏人说坏才是好人,不能仅以是否得罪了人为标准的。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不敢和不愿意得罪人的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决不是好干部。所以,能否不怕“得罪人”是衡量干部是否称职的试金石。
现如今,坚持原则、主持正义、“敢于得罪人”的干部还是多数。但八面玲珑、左右逢源的“老好人”干部,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并不乏其人,人数虽少影响极大。电视剧“黑脸”所以倍受欢迎,是因为国家需要姜峰那样的“黑脸”干部,百姓喜欢那样的“黑脸”包公。只有在干部队伍中“黑脸”多了,社会才能平安,老百姓的日子才能过得素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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