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于2009年10月18日剩坐公交车受伤,当时我们以交通事故起的诉,律师说我起错了,撤诉后以运输合同起诉。请问:再起诉有时效限制吗?按运输合同起诉比交通事故起诉有哪些优势吗?
撤诉以后即视为自始没有起诉,原告当然可以再次向法院起诉,请求保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