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车祸后要不早赔偿折旧费,有没有法律依据?前两天我在小区准备出门,车子刚倒出一点点尾巴就被后方来车挂上了,报警后交警说我倒车全责,去的快速理赔,我也承担了所有维修费用一共6800元,钱付过之后去结案的时候对方忽然变卦,说还要赔偿车辆折旧费和交通费,我没有同意,对方就拒不结案。请问有没有懂法的大神解释一下这种车辆折旧费有没有法律依据,我该不该赔偿?或者有什么标准
您好,对方车买了大概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