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兵训练还没结束时申请退兵,说是“思想退兵“,就是想回家,有什么处罚?,求有法律依据的解答

就是回到家里,地方武装部会有什么样处罚,很急,求解答

如果就是想回家,部队要切实做好思想工作,做通新兵的思想,安心服兵役。如果坚决不愿呆在部队。则会按思想退兵处理,要承担相应的后果。如罚款、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其他后果,是人生的污点,个人名誉受到影响。相关信息会被记录人事档案。
1.根据我国宪法,参加服兵役和民兵组织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2.根据我国征兵工作条例,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拒绝完成征兵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征兵工作行为的,依照兵役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依照兵役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相关报道:

据浙江法治在线报道,温岭市的朱某在2008年下半年经正常的应征程序入伍,补入西藏军区山地步兵第五十二旅。朱某在去部队的路途上即心生退意,到了西藏,他感到更加孤独,心生后悔。“我觉的这里的一切都和我没有任何关系,我也不想和任何人说话,有时候我都觉的活着没意思,特别是晚上睡不着的时候我都想死了算了。”朱某写道。经过数轮劝解,朱某还是无法适应军旅生活。在申请回家的申请书中,朱某说他“很不喜欢被人管着的那压迫感”,他“觉得在部队的日子真的不适合他”,他“觉得他身边的一切都和他没有任何关系”,他“是真的不想在部队待下去了”。
最终,部队对朱某作退兵处理。温岭市人民政府认为朱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于2009年2月24日对朱某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朱某处以人民币4万元的罚款,在两年内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不得办理出国出境、升学手续。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31
思想退兵的原因
一是当前多数应征青年成长环境优越,吃苦耐劳精神相对欠缺,加上独生子女比例较高,娇生惯养,缺乏约束,易形成以自我为中心的散漫、骄横的生活作风;
二是少数家长担心孩子在家学坏了、管不了,不如送到部队去管教,因此在孩子不完全知情和同意的情况下自作主张给孩子报名参军;
三是部分应征青年追求享受,献身国防、安心部队服役的意识淡薄,参军仅为一时冲动和满足个人虚荣心;
四是应征青年到部队以后难以适应部队紧张的生活节奏和艰苦的军事训练。
应对措施
强化政治思想教育。具体做到“三个讲清楚”:一是讲清楚参军入伍对个人成长的巨大作用。广大青年入伍后经受政治熏陶、文化学习、思想锻炼、军事体能训练、纪律约束等学习锻炼,有利于提高青年的思想文化水平、强化法律法规意识、培养独立自主能力和团结协作的集体意识、锻炼强健的体魄,部分青年还可能有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平台。二是讲清楚部队生活的艰苦性。部队军兵种、单位、驻地千差万别,一旦选择参军入伍,就意味着奉献甚至牺牲,很多平时在家能做的事情到部队可能会受到限制。三是讲清楚入伍后可能面临的诸多问题。应征入伍青年到部队的第一天起,从早上到晚上都将面对繁忙、紧张、统一、高强度的军营生活,加上饮食、生活的不习惯,可能造成一定的心理反差。
落实跟踪服务制度。新兵入伍后,军地两方应与新兵本人或家长保持密切联系,部队应要求新兵以书信、电话方式及时向乡镇人武部汇报思想,随时掌控战士的思想动态,及时化解战士思想上的波动和矛盾,帮助他们平稳渡过三个月的新兵集训期,形成军地齐抓共管的局面。
严格落实家访制度。与应征青年及家长面对面交流,算好经济和政治两笔账,讲清依法尽义务与立志军营做贡献的道理。对应征青年家庭政治背景、经济来源、家长健康状况、本人现实表现、家长的态度和本人的入伍动机进行全方位掌握。
实施退兵责任捆绑。当前,地方征兵的难度因种种原因越来越大,每征一个兵都履行了很多手续,做了相当多的工作。因此,一个身体和政审都合格的新兵送到部队以后,部队应切实做好新兵的思想教育工作,有效避免新兵思想稍微一波动就一“退” 了之,把责任推向地方人武部门的现象,军地双方应共同担起责任。
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现役军人家庭、立功受奖军人、退伍军人在生产、生活、就业方面给予一定的照顾、补助、优惠。同时坚决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照应征青年写出的《自愿献身国防安心部队服役保证书》,对因家庭和本人思想原因出现退兵的,除赔偿地方经济损失外,应以逃避《兵役法》论处,并计入个人档案,同时在就业、入党、求学等方面给予相应的约束。追问

你好,很感谢你的回答,那么经济损失是多少呢?会不会有拘留什么的处罚?

追答

合法退伍不会有处罚的。

请采纳哦

追问

谢谢,那经济损失呢?这种情况也会记入档案吗?

追答

请先采纳

会计入档案,但是没什么影响的。至于经济损失如果是有合法手续经过审批退伍的也无需赔偿。但是当地政府一定要你赔偿,建议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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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11-13
逃避服兵役的后果

95后小伙拒服兵役被罚款11万 数年内禁止出国升学贷款
2015-11-13 寿阳发布

近日,贵州省政府征兵办公室发布了一条对于拒服兵役者的处理公告。一名山西青年自愿报名服役后,因怕苦怕累、不愿受部队纪律约束,拒不参加正常的训练和操课,以种种理由逃避服兵役,甚至以绝食等极端行为相要挟,被部队按退兵处理。为此,这名青年被罚款11.4万元,数年之内禁止其出国、升学、考取公务员及办理贷款。

贵州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对李宇拒服兵役行为的处理公告:

李宇,男,1995年6月出生,山西省寿阳县滨河管委会青年,共青团员,2015年9月自愿报名参军到部队服役。但在服役期间,因怕苦怕累、不愿受部队纪律约束,拒不参加正常的训练和操课,以种种理由逃避服兵役。县人武部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先后多次前往李宇所在部队耐心谈话、教育引导做工作,但该青年拒绝思想教育,拒绝继续留队服现役,态度极其消极,并以绝食等极端行为相要挟,在部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直至被部队按思想退兵做出处理。李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已经构成了拒服兵役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山西省征兵工作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义务兵征集和优待安置条例》,经县征兵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给予李宇以下处罚:

1、按照2015年城镇户口义务兵优待金(57346元)两倍的标准(114692元)给予经济处罚,由寿阳县人民政府委托所在的滨河管委会执行。罚款上交县财政,列支民政优抚安置款项。如当事人拒不执行,移交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不得将其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全县所有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不得招聘和录用。

3、两年内公安机关不得为其办理出国(境)手续。

4、两年内教育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升学手续。

5、三年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6、三年内银行系统禁止向其提供各种贷款业务等。

7、三年内全县所有私营企业和全体单位不招聘录用此人。

8、开除李宇团籍。

9、将李宇列入《寿阳县2015年拒服兵役人员黑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通报。

今后凡出现思想退兵,均按照此决定执行。

寿阳县人民政府

二○一五年十月十日
第3个回答  2015-11-13
最新的新闻——贵州思想退兵的处理公告
2015年11月13日 09:39
来源:央广网

李宇,男,1995年6月出生,寿阳县滨河管委会青年,共青团员,2015年9月自愿报名参军到部队服役。但在服役期间,因怕苦怕累、不愿受部队纪律约束,拒不参加正常的训练和操课,以种种理由逃避服兵役。县人武部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先后多次前往李宇所在部队耐心谈话、教育引导做工作,但该青年拒绝思想教育,拒绝继续留队服现役,态度极其消极,并以绝食等极端行为相要挟,在部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直至被部队按思想退兵做出处理。李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已经构成了拒服兵役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山西省征兵工作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义务兵征集和优待安置条例》,经县征兵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给予李宇以下处罚:
1、按照2015年城镇户口义务兵优待金(57346元)两倍的标准(114692元)给予经济处罚,由寿阳县人民政府委托所在的滨河管委会执行。罚款上交县财政,列支民政优抚安置款项。如当事人拒不执行,移交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不得将其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全县所有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不得招聘和录用。
3、两年内公安机关不得为其办理出国(境)手续。
4、两年内教育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升学手续。
5、三年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6、三年内银行系统禁止向其提供各种贷款业务等。
7、三年内全县所有私营企业和全体单位不招聘录用此人。
8、开除李宇团籍。
9、将李宇列入《寿阳县2015年拒服兵役人员黑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通报。
今后凡出现思想退兵,均按照此决定执行。
寿阳县人民政府
二○一五年十月十日
第4个回答  2014-11-18
你说的这种情况是不会被通过申请的,部队不是你家菜园子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不然纪律性何在?
但是 以下几种情况是可以酌情申请退役的,
第一是自身健康除了问题,无法继续服役(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残疾等级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二是家庭成员遇有重大疾病、遭受重大灾难等变故,确需本人维持家庭正常生活的。
三是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经师(旅)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批准退出现役的。
四是服役到规定年限后可以申请退役
五是犯了政治错误,被部队除名···

如果实在是不想服役了,可以把自己弄残了去申请,要么犯错(部队服役条例有写哪些情况会被除名的) 被处罚除名而退役的,退役后将没有相关的福利待遇···

回到家里,地方武装部队不会处罚,因为跟他们没一毛钱关系····地方武装是用来维护治安的追问

可是他们领导说是可以,只是在给他时间考虑一下,不想让他退,现在就担心回去会有什么大的处罚,他本人已经抑郁了

追答

我朝还不是全民义务兵役制···属于自愿类型的···只要没有违法犯罪···申请退役是不会受处罚的···抑郁个啥? 如果个人有强烈的退役愿望··部队强留你也没意思···思想有问题了 是很严重的 ··部队会给先上上思想政治课····如果还不行 真就给你个复员处理了···也不会把你怎么着····最多就是退役后的福利没有了而已····回家后该干啥干啥····

追问

谢谢你的回答,但只能采纳一个,不好意思了,真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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