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我于2005年9月在重庆北部新区看中了一套房子,并下了定金签了认购协议书,并于9月20日签购房合同,现在我发现该房屋所在的土地已经抵押出去了,在认购书未约定开发商土地抵押必须退还定金的情况下,我可否向开发商要求退房并退还定金??若可以,需要经过哪些步骤才能退还;若不可以,我该怎么办??
另外,假如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我购买了此房,需要承担哪些风险??
急切盼望你的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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