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生过两个孩子,再结婚还能再生吗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据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一)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五)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六)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七)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以上就是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前款规定对再生育一胎子女的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如今的政策已经是开放二胎的政策了,当然对于生二胎也渐渐成了众人关注的重点,包括再婚生可以生几个孩子的问题,那这都有哪些规定呢?目前在二胎政策中有规定,再婚的男女要少于两个孩子的才能再生。而且还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一)通过政府和计划生育部门确定有病残的第一个小孩的或者是第一胎双胞胎、多胞胎的,出现残疾没有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二)再婚的男女,若某一方再婚前有生育两个以内,另一方未生育过的,则可以再生育。,(三)再婚男女,再婚前若两人各生育一个孩子,离婚时小孩的分配应该是要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四)再婚男女,再婚前若两人各生育一个孩子,新家庭虽有小孩但却是残疾儿,这一类可以再生育.,(五)再婚男女,再婚前都没有孕育过子女,结婚后若鉴定出有无法生育的病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六)再婚男女,某一方是独生子女,而且只有一个小孩的。,(一)生育状况证明(女方用),我村,女,生于年月日,于年月日与登记结婚,系初婚,未曾生育、抱养过子女。批二胎生育证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九款。,特此证明。,经调查,情况属实。,乡调查人:,村委会(公章),村支书:,乡计生办(公章)村会计:村计生主任:,年月日年月日,(二)生育状况证明(男方用),我村,男,生于年月日,于年月日与登记结婚,系再婚,男方再婚前于年月日生一胎孩,只生育过一个孩。,特此证明。,经调查,情况属实。,乡调查人:,村委会(公章),村支书:,乡计生办(公章)村会计:村计生主任:,年月日年月日,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我们每个人都应当遵守,做到不要超生。并且,超生户面临的不光是罚款问题,最主要的还是户口问题,所以再婚家庭在考虑要不要孩子的时候先看一下国家相关政策再做打算。

法律客观: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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