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情人分手能要回给的钱吗

如题所述

现代社会,人们生活节奏快,竞争压力大,感情与金钱等关系错综复杂。特别是感情与金钱,常常被人们视为双方的私人财产,因此很容易发生。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之间给的钱,以及跟第三者分手后能要回钱吗?有一段时间,我们总是听到有人说跟之间的钱是不能要回来的甚至有的人已经用自己的钱还给了。但是事实真如他们所说的吗?为什么他们会给钱呢?
一、给的钱到底能不能要回?
首先,在婚外情关系中,双方之间的财产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即使给了钱,我们也不能要求归还这笔钱。其次,婚外情是两个人之间的一种感情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对于婚姻以外的感情及财产,如果双方之间存在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共同劳动等关系,则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双方之间发生了无因管理、事后无约定情况下所产生的经济往来及经营利益,则属于双方合伙利益或者一方个人财产的利益等情形下所产生的经济往来及经营利益为共同财产。因此,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以及《合同法》的规定,给钱款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双方的赠与行为。但如果情侣之间对钱款有约定的除外(比如双方在恋爱期间对金钱有约定)而将钱款借给另一方的情形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或赠与行为。
二、与第三者分手能要回钱吗?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4条规定:“有配偶的男女双方结婚,应当是男女双方自愿;双方都没有配偶仍然保持男女关系的,应当准许。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因此法律上对两个人在期间所得到的财产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只要是期间获得的财产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从字面上理解我们可以知道:在我国法律上,跟第三者在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可以要回的。同时我国的婚姻法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并生育子女的,双方离婚时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也就是说只有共同生育的子女才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在我国法律上讲也是如此,如果是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在离婚时是不能要求损害赔偿的,只能按照法定继承规则来处理。
三、与第三者的法律责任问题
在日常生活中,只要是非婚或者婚外情,双方都有可能受到民事责任追究。我国《婚姻法》规定:“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的(与他人与婚外情),损害子女、夫妻和家庭的合法权益的,离婚时可要求损害赔偿”。而《婚姻法》规定:“对重婚罪,处3年以下或者拘役;有配偶而与他人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此外还规定:“行为人与他人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的,可以认定为‘生活’”。也就是说从法律规定来看,在婚外情中给造成损害都是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下,可以主张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主张损害赔偿责任,只要当事人证明与第三者存在违反婚姻法规定的行为,那么在不存在过错情况下均可主张自己的财产归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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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7-24
如果双方是自愿的,那么给出去的钱一般不能要回。但是,如果对方有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行为,那么给出去的钱可能会被要回。此外,如果双方有赠与合同,那么给出去的钱可能会被要回。
总之,给出去的钱是否能够要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对方有违法行为或者赠与合同,那么给出去的钱可能会被要回。如果对方没有违法行为或者赠与合同,那么给出去的钱可能会被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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