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周六周日加班,但是不支付双倍工资做为加班费,而选择调休,是不是有效?超老师答:依照法律条文而言,礼拜天加班选择调休不支付加班费不违法,可是强制性补贴而不许员工选择加班费,的确不科学!由于,劳部发[1995]226号文件,关于做好《对〈薪水支付暂行条例〉相关情况的补充规定》的通告第2条的叙述是这样的:
但凡分配员工在规定工作中日增加上班时间或分配在歇息日工作中而又不可以调休的,均应支付给职工不少于劳动合同书要求的员工自己钟头或日工资待遇150%、200%的薪水;因此,用人公司假如分配补贴可以不用再次支付二倍加班费,可是处在劳动合同法维护职工的法律视角和重视员工的方面来说,最好是和员工协商一致,假如员工不愿调休,想得到大量薪水,还可以派发加班费。
确立地讲,这一决策权在企业一方,就算员工明确提出要加班费不必调休,也需要企业允许才可以,所以说礼拜天加班,企业只给调休并不违法,仅有企业即不分配调休,又不支付加班费时才归属于违反规定。调休一般要不是企业分配,要不就给员工存起来,要求一个多久内休满的限定,第二种情况中,假如员工在“调休有效期限内”申请办理调休,而企业却一直不准许,并且以调休到期为由清零调休日数,这样的事情企业就是违反规定了。
举例说明:员工在十一长假加班,10.1-10.3是法定节假日,恰好是周五、周六和周日,10.4-10.7归属于使用前后左右礼拜天,那样周五-周日加班时长企业不可以分配调休,只有附加支付三倍工资,其他四天企业就能够选择分配调休或是给二倍加班费。加班费调休是不合法的,依照我国法律里的要求,企业合理安排员工加班的,必须提供一定的加班费。可是,现阶段许多企业加班后一般不会给加班费,反而是分配别的日子给加班工作人员歇息。劳动合同法明文规定在歇息日加班的,能够优先选择分配调休,倘若确实无法分配调休的,则必须支付二倍加班薪水。换句话说,平时礼拜天加班的职工是可以以调休来替代加班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