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编人员长期病假会被开除吗

如题所述

在机关事业单位中,如果职工长期因病不能正常工作,如果按照机关事业人员管理规定,该员工提供了相应的医疗证明,也确实一直在治疗期内,机关事业单位不能因为职工请病假,而开除公职。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在治疗期内,单位应该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待遇,一般来讲,其职位、工资都会予以保留,不受影响。
除绩效工资和岗位工资外,其他工资发放会按比例扣发,一般为10%,对个人收入影响不大。
其正常产生的医疗费用,也会在医保范围内正常报销,以确保个人权益。
医保部门还有大病救助,对报销之外的部分再行按比例二次报销。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员工生病,在医疗期内,员工本人无过错的,用人单位是没有权利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
此时,用人单位如果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支付工资、补缴社保;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但二者只能选其一。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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