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厂里打了十四天工,财务不给钱,还让我滚,怎么办?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13

你就说,我付出了劳动,干一天活就应该拿一天钱,如果你们不给就告你们,拿出手机打电话给别人,假装说有做律师的朋友,如果还是不给,就坐在办公室里别走,她们走到哪里就跟到哪里,如果她们叫保安,你就报警,警察会帮助你联系劳动局,总之,不要怂

你不要直接去打电话报警,因为你直接报警,警察叔叔会告诉你,你这属于劳务纠纷,他们给你劳动仲裁委员会的电话让你申请劳动仲裁,这个过程要好几个月呢 所以你因该先找你所属部门最大领导,看他怎么说,然后在找警察叔叔

这个问题可以通过两个方面来回答:

第一:原来说是包吃包住的,经常没有饭吃,吃不饱经常挨饿,上班的时间又是十四个点,时间挺长的,你现在辞职又让你滚,你可以保留一些虐待员工的证据,例如拍一些食堂的没有饭的照片,你每天上班打卡的情况,工人宿舍的环境以及你辞职要工资时他们让你滚的录音,都得保存好,这单位让你们住着跟跟猪圈一样的宿舍,上着超长时间的班,还经常没有饭吃,这是一种活生生虐待。

第二:你也可以先报警,因为这里面不光是劳动纠纷,还有一种虐待的因素在里面,然后再去劳动局监察大队反映这种情况,我想劳动局不会不管的,这个问题挺严重的,当然也是可以劳动仲裁,我想这个单位早晚的被查封,如果所有的这些都给你解决不了,那你就在媒体上给他们曝光,看看他们后面的保护伞有多强,别怕,要硬气点,邪不压正,一旦在媒体上曝光了,就会有人管,国家现在正是惩处恶霸的时候。相信你的事情一定会能解决的,关键是你自己不能怂了,这公司注定开不长,只要你不是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像你所说的这样,肯定有人管,打官司也能赢的。

把证据收集一下(如打卡记录,劳动合同,厂牌,谈话记录等),向劳动局反映解决。

这个问题与本人上班前双方签劳动合同书有直接关系。如果你违约合同书上规定,看看是否有试用期?

先打110,让警察出警,并确认你在厂里干了14天,且没有拿到工资,一般警察来了都会给工资,如果不给拿到出警单,到当地劳动仲裁委举报,

 遇到这种情况,建议采取下列步骤和办法:

  一、找工作单位主要领导再争取一下,或打电话争取,留下录音等证据;

  二、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签到或打卡记录,现场工作照片、同事证明、住宿登记等,证明你在这个单位工作,最好能证明出勤天数和工作时长。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影响事实劳动关系存在。

  三、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监察部门全称:XXX市(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 保障局;

  劳动仲裁部门全称:XXX市(县)人民政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可以拨打全国统一劳动纠纷投诉电话:12333;也可以拨打当地劳动部门投诉电话。

  12333是全国统一的劳动行政部门咨询投诉电话,大多数地区是二十四小时人工服务。如需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电话,需要拨打114进一步咨询。

  在投诉之前,首先应该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一是前面说的,准备好收集的证据材料。二是应该先搞清楚用人单位主体,到底归属哪里的劳动部门管辖,避免走弯路,被踢皮球。

  确定管辖的劳动部门之后,可以采取直接前往劳动部门的窗口进行投诉,相关的人员会直接受理,并给你出具受理回执。
  现在一般劳动部门都开通了相关的网络投诉的渠道,也可以选择从劳动部门的官网投诉入口进行投诉。
  电话投诉,直接拨打当地相关劳动部门的投诉电话,一般网站上或者114等途径可以查询到相关的投诉电话。
  市民热线投诉,现在很多地方都有开通市民热线,方便老百姓,这个电话投诉效果很好,还有市长信箱等方式。

  下面是正规的投诉流程,普通百姓投诉,把情况说清楚就可以了。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所需要材料如下:

  (1)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①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
  ②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并应有投诉人的签名或盖章。

 (2)是投诉人证明材料。投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提供原件核对);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注册登记资料(确实不能提供的,经说明后可不提交)。

  集体投诉推荐代表的还需要提交推荐人签章的推荐委托文书。
 (3)相关证据材料。提交必要证据材料以证明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如证明劳动关系及与投诉请求有关的证据材料。

  下面说一说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社会 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我不是律师,希望以上回答对你和有类似情况的劳动者会有所帮助,希望早日拿回应得的工资。

可至人力资源保障局去投诉,可以拿到钱,是否有签合同及保社保呢?

1、收集、保留在该公司工作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证、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电子档的截图,纸质档的拍照)、工作服、工作现场正在工作的相片等。

2、书面向公司提出辞职,能有签了字的辞职单最好,不给你签的话直接发短信或当面说(录音),直接说明“本人 于 月 日正式向公司提出辞职”,注意:辞职信、短信上不要有“申请”字样,直接说”提出“!

3、3天过后,找人事结工资,不理你的话拿出本子读下面几段话:

以上请全程录音。

4、若还未得到解决,找到当地的劳动监察机构(一般在社保局附近),直接提供证据,要求仲裁。(一般情况下劳动监察机构会直接联系公司,向公司施压支付你的工资的,这种事情一般不会搞到仲裁那一步的。)

另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四条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也就是说,劳动报酬的仲裁结果可以直接提交人民法院执行,不用另外打官司、不用请律师、不用花钱,别怕,大胆维护自己的权益!

打工十四天,老板不给一分钱,还破粗口骂人,听起来着实让人气愤,我也给人打过工,从没见过,在正常情况下,再黑的老板也不至于这么蛮横无理。


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有一年,一个机械加工厂聘用了一个车工师傅加工一批零件,结果干了将近一个月时间,活干完后经过检验,一大部分因加工干艺不对全部尺寸报废。领导也很无奈,如果要按机加材料,运输成本等计算下来,不但没有工钱还得倒赔钱,那位师傅也就无声无息的自己走了,更谈不上问人家要钱了。所以遇到这种情况也就自认倒霉了。


假如无缘无故的干十四天活不给一分钱,那就是老板的心太黑,一定要有一个说理的地方,找劳动监察部门讨个公道。除了追回应得的工钱,还要公开就粗暴骂人向当事人道歉,情节严重的要给于罚款处理,以正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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