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拿了包衣服 价值2000 当事人报案 抓到人了 后来来小偷跑掉了 当事人不追究了 警局怎么处理呢?问题补充:
但是 小偷的东西 还在 警局呢 是叫家人拿回来 还是他自己去拿 警察会罚款么
盗窃他人财物,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处1000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如果盗窃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涉嫌盗窃罪,要根据犯罪情节由法院定罪量刑。
达成和解协议的刑事案件,可以从宽处罚,如果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不起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