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精神病了医生说吃精神病的药要吃五年真的假的?

如题所述

也许是对的吧!比如患了抑郁症等精神病,极难恢复,有的甚至要终生服药,我女儿得了抑郁症,都服药好几年了,一真不敢停,极易复发。
总之,精神病是一种极其顽固,非常危险,难以治愈的疾病,五年内能完全康复还算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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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31
其实不一定是五年!很多时候有的病人不需要吃那么久的!但是很多病人需要终生吃药!千万不要自己擅自停药,跟着医嘱走!
第2个回答  2019-12-31
患者李某77岁,因精神障碍入住某医院,并从8月30日开始遵医嘱口服氯氮平片,据住院病历“抗精神病药物治疗检测单”记载:8月30日至9月3日,每日口服氯氮平片的计量为100㎎;9月4日至9月10日,每日口服氯氮平片的计量为150㎎;9月11日至9月20日,每日口服氯氮平片的计量为200㎎。9月21日11:47分及12:33分,李某的两次血常规检查均显示白细胞为0.4。后李某死亡,死亡记录中记载的死亡原因为:因患者持续粒细胞缺乏,感染严重,最终导致感染性休克,积极补液、扩容等抗休克治疗效果差,最终因感染性休克导致循环衰竭死亡。原告方认为医院在对患者诊疗过程中用药不当,疏于检测,以致药物中毒身亡。被告医院辩称对患者的诊疗和用药是正确的,但确实存在一定的过错,愿意承担50%的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医院在对患者李某的诊疗过程中,未遵照氯氮平说明书的用量及注意事项,对属于老年患者的李某未慎用或低剂量使用该药物,且在李某服药期间,未按照药物说明书要求的时间(每1-2周)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造成李某氯氮平中毒,出现口服氯氮平的严重不良反应即粒细胞缺乏、肺部感染,最终死亡。被告医院在诊疗过程中的过错,是导致患者死亡的直接原因,故对于李某死亡给原告造成的损失被告医院应全部承担赔偿责任。
第3个回答  2020-01-01
你好,得精神疾病时轻时重,是需要配合药物治疗的,但是最好到正规三甲医院精神卫生科就诊,不要去一般的专科医院。
第4个回答  2019-12-31
得了精神病基本上吃药很难好的,不要信医生的,五年吃药,身体会有很多毒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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