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刑又称黥刑、黥面,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刑罚,在犯人的脸上或额头上刺字或图案,再染上墨,作为受刑人的标志。23岁的岳飞要报名参军。出发前,老妈子姚太夫人把他叫到跟前说,敌人杀到家门口了,你打算咋办啊?“揍他!”岳飞答道,“不听话,削他;再不听话,灭他。”姚太夫人很满意。接下来干了一件狠事:在儿子背上刺了四个字:精忠报国。好好打仗,别临阵脱逃,跑了人跑不了字飞的母亲为其刺字:精忠报国,这就是信仰,影响了岳飞一生!
三国关云长的忠义也是信仰,影响了中国几千年文化!对国家或者任何一种政治共同体的忠诚,并不只是统治者的需要,老百姓同样需要而且很多时候更需要。宋代社会风俗之下刺青是很常见的事情,也不是所有人都视之为耻辱,而是有很多人以之为时髦甚至荣耀,平民阶层尤其如此。岳飞背后的字是“尽忠报国”,说是精忠报国的,都是把当时流传的《精忠旗》朝风气开放,纹个身刺个字之类的并不是什么大事,除了脸上刺金字的囚犯,其余文身别人并不歧视,听说岳母为了鼓励岳飞效忠国家,在岳飞的背上刺了精忠报国四个字。
岳母姚氏为了防止岳飞作出伤天害理,伤害家国的事情,这才以针代笔,以墨代线,在岳飞的背上刺下了“尽忠报国”四个大字,但是这与岳飞所在的南宋中间已经过去了数百年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