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增值税发票开了之后还能改吗?

如题所述

  普通增值税发 票开了之后,不能直接修改。但是可以作废(不跨月的开 票)后另开。跨月的发 票,需要冲红后另开。

  如果能在月底前收到退回的发 票,可以在增值税开票系统中把发 票作废,并在发 票上注明‘作废’字样,然后就可以重新开具发 票了。
  下个月收到退回的发票的话,就得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 票了。可以要求购买方退回发 票的时候出具一份书面材料,写明退回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收到发 票后,进入增值税开 票系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 票申请单》。填好以后打印申请单,加盖财务专用章,并将数据导入到u盘内。带着申请单、u盘、发 票原件、购买方的书面材料,到国税局纳税服务厅办理。如审核无误,,税务局会出具一份《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 票通知单》,公司凭红字发 票通知单开具负数发 票冲销之前那张错开的发 票,然后按正确的信息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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